李昂
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
负责公安、交警、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消防救援工作。
分管公安分局、交警大通大队、信访局、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
联系电话:0554-2516345。
个人简历
1993.09--1995.09  阜阳师范学院生物专业学习
1995.09--1998.01  市第六中学教师
1998.01--1998.05  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工作人员
1998.05--2000.05  市公安局调研室办事员
2000.05--2007.01  市公安局调研室科员
2007.01--2011.04  市公安局调研室副主任(副科)
2011.04--2011.05  市公安局调研室主任(正科)
2011.05--2017.01  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2017.01--2019.06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2019.06--2020.06  市公安局四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2020.06--2020.07  大通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2020.07-      大通区政府副区长,大通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