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对孔店乡的河沿村、胡拐村、安塘村、欢灯村、柿元村5个贫困村开展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巡察“回头看”;对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文广体局、区统计局等单位开展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对区会计服务中心、区会计核算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开展常规巡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河沿村、胡拐村、安塘村、欢灯村、柿元村、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文广体局、区统计局、区会计服务中心、区会计核算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区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上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大通区纪委信访室
(二)邮政地址:大通区纪委信访室
(三)电子邮箱:dtxcz01@sina.com
(四)举报电话:座机:0554-2519092;手机:17755437035 13355546649
(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大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2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