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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区房地产管理所的反馈意见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12-28 18:22【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对区房地产管理所开展了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三会一课”资料缺失,近年来未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开的次数较少。

2、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组织生活会未定期开展。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换届材料中无会议记录,无选票。党支部书记未讲过党课。学习笔记不规范,部分党员政治学习笔记与业务学习笔记混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管意识形态未落实。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至今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抓的不紧。党支部集中学习抓的不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党务公开栏形同虚设,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栏覆盖至党务公开栏。

2、重业务、轻党建。近年来未发展党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部分培训费报销时未附培训文件。

2、报销手续不规范。近年来报销的发票、差旅费均无复核人签字。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考勤制度抓的不严、不实。虽然“一把手”经常在单位工作会议上强调工作纪律,但考勤还是采取签名的形式,看不出哪些同志属于应当出勤范围,未出勤的有些没有说明。

2、病假手续不规范。有的职工只有请假条,未提供医院相关病例证明。

3、请假条批准手续不规范。请假条多数只有签字同意,但没有领导署名。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没有召开专门性的会议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二、整改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     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扎实开展好“三会一课”。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书记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考勤纪律和严格执行病事假的审批手续。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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