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区委各部委办局,各党委(党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机构:
春节临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根据区纪委主要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自觉。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省“两办”、市“两办”和区“两办”关于“两节”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央纪委、省市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充分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存敬畏、有所止,以思想上的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落实责任,营造廉洁氛围。要督促所辖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紧盯本单位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单位食堂和差旅等关键环节,严防单位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节日“四风”问题。要落实监督责任,节前约谈、提醒单位财务、公车、公务接待等管理负责人,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把好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
三、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把监督挺在前面,围绕督查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等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春节期间顶风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要求不落实,“四风”问题突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
中共大通区纪委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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