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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区农林水利局的反馈意见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3-05 18:14【字体: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区农林水利局开展了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常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指导落实不够。“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讨论不够,还需进一步深入。个别党员学习笔记较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党建资料不够规范,台账填写不规范。党员活动日活动记录未附活动开展相关图片。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制度执行不严格。谋划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指导依赖请市里专家。从业人员新的农业知识掌握不及时。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财务报销不规范,个别发票后面,未附报销依据。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

(七)上轮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巡察整改台账还需完善,整理归纳不够规范有序。

二、常规巡察的整改建议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党总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3、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提升协调能力,确保对乡镇工作培训指导到位。

三、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政策学的不深,抓的不牢。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整体宣传氛围不浓。

(二)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政策把握不精准,实施孔店乡增收脱贫项目,由于对政策把握不准,个别自重自养补贴纳入不及时。工作统筹能力不足,扶贫专项资金发放前,计划安排不充分。

(三)落实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督促指导不到位。对扶贫工作安排、部署、资金使用等问题,集体研究不充分,深入基层不够。

(四)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资金监管方式简单,监管效果不明显。

(五)双包帮扶工作方面。个别“包保”责任人扶贫手册填写欠规范。

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整改建议

1、增强“四个意识”,夯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持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

2、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建促脱贫工作要求。

3、提高扶贫工作部门的执行力,监管能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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