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淮南市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淮南市大通区监察委员会    主办

关于巡察区财政局的反馈意见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3-05 18:12【字体: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区财政局开展了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常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党建台账中“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存在个别党员大会记录在支委会会议记录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到位,专题工作会议在会议记录中未体现。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对二级机构管理存在短板。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制度执行不严格,服务意识不强,开展培训过于专业,针对性不强,课时量大,培训的预期效果不理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刚性约束不够,局机关长期借用人员,手续不完善。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廉政风险防控还存在薄弱环节。

(七)上轮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上轮巡察整改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中,党总支会议记录仍不规范。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政策学的不深,不细。落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同于日常工作一起安排布置。扶贫工作,未结合财政扶贫工作职责,细化人员分工 。

(二)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对财政局“双包”扶贫工作,谋划不足,对某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未开展专门的使用管理培训。

(三)落实监督责任方面。资金监管过于片面,对相关行业部门和某乡财政所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不够。

三、常规巡察的整改建议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党总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提升服务协调能力,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取得成效。

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整改建议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夯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自觉地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党总支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完善扶贫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提升扶贫工作整体业务水平,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扶贫实效确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实到位,扶贫项目取得实效。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