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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反馈意见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3-05 18:11【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展了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政治站位高度不够,对新发展理念理解不透,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没有明确区分,以总支大会代替支部会议,会议记录前后日期混乱,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按期开展,部分 “三会一课”资料缺失。

2、对工作的前瞻性不足,年度工作计划不全。

3、对各相关业务单位工作指导不够,仅限于电话通知,没有固定的联络员负责,近年来开展业务培训较少。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从严治党力度不够,政治学习不深不透,除参加财政局的支部学习外,本单位未单独开展过相关的政治学习、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除主要负责人外,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对业务掌握不够,对年轻同志培养力度不足,存在“青黄不接”现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报销手续不规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对工作纪律抓得不实,没有专门开会强调,对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不到位。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较少,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坚持不够。

二、整改建议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相关业务单位工作的指导力度。

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不断提标加压,保证各项工作层层传导有力。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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