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月10日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开展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区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围绕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驻点接待处,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驻点接待地址:大通区人民政府;
(二)邮政地址:大通区人民政府,邮编232033;
(三)举报信箱:驻点地址;
(四)电子邮箱:dtxcz02@sina.com;
(五)举报电话:19955410886。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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