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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编辑:区委巡察办信息来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05-26 15:31【字体: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519日至2025411区委第巡察组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515委巡察组向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动态调度、销账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建立制度8项,修制度2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严格对标对表,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理论学习清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其中,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已按清单开展集中学习4次。二是建立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理论学习研讨制度每次学习结合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本职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业务工作结合点开展交流,累计形成研讨记录4份。  

2.针对理论学习有缺项问题。一是把习近平关于本领域的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理论学习清单》。二是制定中心业务知识自学手册,依托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理论学习研讨制度,结合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本职工作,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形成研讨记录4份。三是依托自然资源部官网每季度开展土地复垦政策解读、生态修复技术要点等专题学习,覆盖全部工作人员。  

3.针对工作缺乏主动性问题一是通过制定《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理论学习清单》,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自然资源领域规章制度及行业先进典型事迹共计8次,中心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明显提升,主动研究本部门工作次数明显增加。二是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区住建局,定期汇总上级工作要求并组织内部讨论,已开展内部工作研讨4次,形成业务会议记录4份,解决会议记录少问题。

4.针对项目资料要素不完整问题一是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合同法》,结合项目合同案例分析签署日期、签字等要素缺失风险,进行交流研讨,使得工作人员对合同规范的认识显著提升。二是制定《项目资料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合同签署需经2名工作人员交叉核对,资料归档前由负责人最终审核,检查合同要素完整

5.针对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固问题一是开展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均掌握风险评估基本流程,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制定《项目风险评估机制》,明确项目实施前需开展周边群众意见调研,采用电话访谈或上门走访形式,每个项目调研不少于5户群众,补全机制漏洞。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将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纳入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理论学习研讨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出项目合同审核、资金使用等3个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3整改措施;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强化工作人员廉洁意识,形成廉政谈话记录2

7.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问题。一是以陈某、赵某某违纪案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深刻认识党员教育管理重要性;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开展集中学习,党员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二是制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遵守纪律等具体要求,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党员均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无缺席现象,非党员工作人员也参照制度要求规范自身行为。

8.针对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薄弱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汇编》,重点学习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要求,开展“接受监督”专题讨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显著提升。二是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提前1天对接派驻纪检组,提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告或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实现动态掌握。

9.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财务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大通区区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建立“报销双人审核”机制,报销前由经办人、审核人共同核对凭证附件,同时对2025年度财务凭证开展自查工作,暂未发现报销凭证附件不一致、不齐全等问题

10.针对往来账未及时清理问题一是开展财务风险专题学习,分析往来账长期未清理的资金流失风险,全体人员均掌握往来账清理重要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梳理其他应收款,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11.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业务人员学习《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掌握“收取-核算-上缴”全流程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制定《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试行)》,明确非税收入收取后15日内上缴国库,完成现有非税资金的梳理,按规定将剩余非税收入资金补缴国库。  

12.针对国有资产租赁不合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重点掌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竞争性租赁”等要求。二是完善《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明确租赁范围、条件、程序,规定“面积超100㎡或租赁金额超1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是将国有资产租赁事项纳入单位“三重一大”制度,通过集体研究,按规定公开招标,实现合规租赁。

聚焦基层党组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上级“三重一大”制度政策文件,提高全体人员的重视程度和思想认识二是制定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需上会研究、形成会议记录,完整记录决策过程;723日研究了生态修复剩余资金18.78万元上缴财政事宜

14.针对部门议事流程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部门议事规则》,明确“先讨论、后决策”流程,要求会议记录需包含“讨论意见、决策结果”,自巡察整改以来,会议均完整记录讨论过程,无条目式列举现象。二是严格执行“领导末位表态制”,自巡察整改以来,均由主任最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避免“先定调、后讨论”问题。

15.针对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问题一是制定《部门人员职责分工表》,明确现有工作人员具体职责,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二是开展职责分工宣讲,明确分工的重要性,引导工作人员主动承担责任,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16.针对资料管理不善问题。一是制定《项目资料管理办法》,明确业务资料的收集范围、归档时限,形成资料归档清单。二是指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专职资料管理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保管,规范单位资料管理。

17.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现有2名党员已全部转入大通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2025年以来均按时参加住建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二是依托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将主责主业与党建工作结合,在党建活动中汇报业务工作进展,实现党建与业务同推进。  

1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掌握“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已明确“每季度1次党课”“党员活动日规范开展”等标准二是依托大通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自巡察整改以来党员均按时参加“三会一课”

19.针对党员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和要求。二是已将1名滞留原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大通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实现党员统一管理。

20.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依托大通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均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材料,材料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3、谈心谈话2人次

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问题方面

21.针对缺乏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长效机制问题一是制定《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上轮巡察反馈的“职能定位把握不清”“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定8项制度,完善2项制度。二是明确每名工作人员为对应整改事项的责任人,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巡察整改成果得到巩固。

三、巩固成果,注重转化,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务求取得实效。

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履行核心职能、完成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破解难题、优化治理的有效举措,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519193;邮政地址:淮南市大通区田大南东侧大通区房地产管理所院内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邮编:232033);电子邮箱:1344269127@qq.com

 

大通区土地开发复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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