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24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7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大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7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大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党支部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8个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推动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扎实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一是召开支委会,制定妇计中心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职工大会等活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三是重新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召开职工大会学习中国妇幼保健发展大会的会议精神。四是对大通区幼儿园西校区、金丰易居分园进行托育机构卫生评估,两家托育机构卫生评估均已通过。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制定《妇计中心党支部年度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坚持“党建+基础”夯实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坚持“党建+业务”提升全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拓展特色专科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坚持“党建+文化”,提升妇幼特色服务品牌,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全方位服务群众,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提高对领导班子成员任用程序流程的认识,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本依据,制定任用人员程序规定。三是召开党员大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并成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小组。目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讨论人员任用、购买儿童身高体重智能检测仪、医疗项目的收费规范等事项。
(3) 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
一是区政府已于2024年9月的工作会议中就大通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科室设置中相关保健科室需求及一级妇幼保健院产科标准,进行讨论建设。同时,相关科室人才也在继续招聘和培养。二是已通过事业单位招聘了2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服务需求和中心实际情况,安排科室工作。三是在收费处张贴收费标准公示牌。医保开通方面我单位积极核对申请医保相关条款,按项目进行准备。现已把所需出入库系统等问题解决。申请医保的相关材料已准备完全,下一步按照区医保局要求,于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积极准备市医保局评审,争取一次通过医保评审工作。四是与淮南市康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医疗废物转运委托处置合同》,明确医疗废物清运时间为48小时。
(4) 履行妇幼保健职能责任有短板。
一是制作了一系列的“提高自然分娩率、降低剖宫产率”的宣折页、宣传展牌,在群众来访及咨询时,向他们及时详尽的解读相关知识,并分发宣传折页。对无剖宫产指征的孕妇在每次产检时科普自然分娩知识,潜移默化的引导其选择自然分娩方式分娩。同时和东方医院沟通督促其向孕妇宣传自然分娩的好处及没有剖宫产指征的孕妇劝导其选择自然分娩方式分娩。二是在上级部门调研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时,我单位已将盆底肌修复项目形成书面报告,将预算和项目向上级汇报。三是增加了对下级单位的现场业务调研指导,并针对妇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孕册填写不规范,高危孕妇随访不及时及叶酸发放登记不规范情况对其详细解释并督促整改。加大宣传早孕建册的力度,让育龄妇女知晓应在12周前建册。不定时开展线上线下双巡查,针对可能出现的产后访视不及时情况及时提醒,对线下巡查中发现的填写不规范情况,督促下级单位及时改正。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专题会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建工作者负责具体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年度工作总结、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材料审核,未写明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材料,责成重新撰写。二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张贴标语、版牌,宣传物刊架,悬挂横幅等,加强了党建宣传工作,发挥党的核心作用,全方位打造了意识形态工作氛围。三是制作并发放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宣传手册、儿童眼保健、儿童中医药保健、婚检孕优等宣传折页,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宣传活动,对党的妇幼健康惠民政策、新时代妇幼健康等思想理论开展宣传。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6)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欠缺。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学习《条例》精神与本次巡察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二是将医药卫生领域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专题内容,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医药卫生领域典型案例。三是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重要论述。班子成员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自我批评。四是完善《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建立谈心谈话计划表,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工作。
(7)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与财务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制度及专项资金使用规范的相关文件的研读。二是组织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及相关项目资金文件进行学习,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方面。三是已积极向上级单位申请单位非税收入资金、综合定额资金等非专项资金用于单位项目外支出。
(8) 内控制度存在廉政风险。
一是召开职工大会,共同学习内控制度,将内控制度执行到位。二是耗材、试剂出入库系统问题已解决,即将投入使用。三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对车辆管理与调度、维护保养、车辆用油、维修做出制度安排。日常用车需向中心主任申请,因公出差或加班用车须由用车人申请,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统一安排。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登记。保养、维修发票需由经办人、证明人、中心主任签字。车辆用油统一使用加油卡、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专人专管、专卡专用,油卡、密码保管人分离,加油人填写加油登记簿。四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已与卫健委进行沟通,目前固定资产迁移新系统,等迁移完毕后,积极沟通,完成与区卫健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9) 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与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处理重要文件时出现疏忽大意和对相关规定不够深入了解等问题提出批评,在之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出现。二是与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雷同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提出批评。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具体工作中,着力破解工作中的问题难点,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实处。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扎实
(10) 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与党建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业务学习与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党建日常工作业务水平。召开支部委员分工会议,明确各位委员的职责和任务,以更好的推进支部工作。二是开展党员进社区、幼儿园知识讲座等活动,促进党建和中心业务工作融合共进的良好局面形成。三是完善“双培养”工作机制,支部书记带头落实干部队伍“双培养”教育工作,召开“双培养”谈心谈话座谈会,支部书记与非党员职工进行谈心谈话,积极将业务骨干发展为中共党员。四是建立组织生活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等资料的审核。
(10) 专业人才短缺,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人社、编办等部门争取政策支持。二是已通过事业单位招聘2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三是优化人员配置,招聘来的2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负责男性婚检、医学影像方面工作,同时督促待注册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应的工作内容积极考取执业证书。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差距
(12) 履行巡察、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
一是注重抓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集中整改和后续整改,切实解决了巡察发现的问题。二是注重总结归纳深化巡察整改,已建立长效机制。三是针对“报销资料不齐全”“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合规”等问题对财务人员、党建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建引领,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全面加强党建对业务工作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妇幼健康工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抓好整改,用整改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标尺。
(二)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整改标准不变、措施力度不减,持续加压深化任务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要按照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整改过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持续有力推进;对需要长期持续整改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逐个销号,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在加强教育、严格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12151;邮政地址:232000;电子邮箱:576349549@qq.com。
大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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