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淮南市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淮南市大通区监察委员会    主办
  • 无障碍
  • 关怀版

大通区司法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编辑:区委第一巡察组信息来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6-30 10:11【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2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司法局党支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成立了由韩新军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2次,与区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区司法局党支部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问题制定了《区司法局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大通区司法局党支部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订制度6项,修改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大通区司法局2023年党支部学习计划》,围绕司法行政2023年工作思路和要点,有计划、有重点、有分类开展各项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3月16日,全局系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组织4名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交流研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问剑破局》,丰富学习形式;4月11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扎实抓好主题教育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共召开4次支部学习会,全部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三是为进一步强调“双提升”工作,明确全年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率,将“双提升”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每月月初通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提升“双提升”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群、法治宣传工作群、“大通司法”微博等平台发布“双提升”信息和资讯,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今年共宣传2075人次,拨打回访电话825人次。将“双提升”工作纳入“法律明白人”培训内容,2023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13次;利用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以及法治宣传志愿者入村(社区)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宣传活动,共开展法治宣传38次;联合区教体局开展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各中小学开展《民法典》学习课,同时在各村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次,举办专题讲座4次;严格落实局机关办公室、各司法所每人每月开展走访50人次的宣传要求,组织干警进村(社区)对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累计走访宣传2000余人次,每周安排专人对走访群众进行电话回,电话宣传800余人次;利用“大通司法”微博、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开展“双提升”宣传,发布相关信息21条;设计制作双提升宣传材料5000份,发放法治宣传折扇、钥匙扣、指甲剪、围裙袖套等共计2000余份普法宣传品惠及群众百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接听民调电话的积极性。

 

2、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区司法局局长组织全局认真学习区“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研究起草区司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截至2023年5月,区司法局暂无“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加强局会议记录人员业务技能,学习会议规范要求,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全面,对“三重一大”事项,详细记录会议讨论过程。

3、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与区纪委监委联合组建实地督察组,前往上窑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人社局围绕学习宣传研究阐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以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开展了实地督察,印发《关于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情况的通报》(大法发〔2023〕1号),加强对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4月6日,召开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培训会”“大通区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会”,对全区四十多家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4月27日,对市场监督、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卷宗监督检查,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逐一检查,并要求各执法单位认真整改案卷评查工作发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1月1日至5月15日,新收9件行政诉讼案件,结案6件,其中,4件撤诉,2件驳回起诉,败诉率为0%,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大幅度提高,规范行政行为水平有所提升。二是对全区法治文化广场、九龙岗法治文化园进行修缮维护,同时为16个村(社区)增设普法宣传栏。三是加强新媒体宣传工作机制建设,定期研究新媒体宣传工作方向,积极发布原创微博,截至目前共发布原创微博17条。同时组织辖区监管对象、宣传对象关注“大通司法”微博,新增微博关注数59个。

4、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存在偏差。

整改成效:一是采用智能矫正平台、三矫通app应用、手机定位、微信定位、视频通话、社区矫正微信群等监管措施,全面掌控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踪迹,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监管;坚持与监狱加强沟通配合及时同预释放人员家属及其所在村(社区)委会进行信息核实,确保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衔接。今年以来共接收重点帮教对象7人,均落实“必接必送”工作要求,衔接率达100%。全区失联5人安置帮教(其中1人涉缅甸境外诈骗,已被区委政法委挂牌;3人已在大通公安分局协助调查后重新联络,现在外地打工;剩余1人,因其家属拒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仍在积极联络中)。2023年以来,九龙岗司法所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每日坚持做好电子定位巡查记录,每月坚持开展集中教育、实地走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洛河司法所全面摸排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各类情况,每月开展2次常规集中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法律道德知识强化思维底线,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二是针对2020年至2021年发生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代理案件情况,问题在于局机关日常检查中未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理案件情况会同全市法院进行全面核对,只是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登记案件是否规范,针对此类问题,区司法局已向市局反映,由市局出台相关监管制度,同时为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区司法局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每月上报案件代理情况统计表,方便与市法院核对代理案件数量。针对上窑法律服务所违规代理的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区司法局已向市司法局报备收回其执业证,并已办理职执业资格注销手续。同时区司法局领导带队,通过实地检查加书面材料审核等形式,于4月25日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审初审工作。

5、履职尽责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成效:一是4月6日,召开大通区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会,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张庆律师讲授《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增强行政应诉业务水平;按月更新《大通区人民政府行政案件领导包保联系清单》,持续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同时为提升诉讼费用审批手续的效率,减少请示审批时间,避免逾期缴纳诉讼费,我局向区政府申请预缴纳诉讼费5000元用以及时缴纳诉讼费。目前该笔经费已到账,我局已使用该笔经费支付诉讼费575元。二是4月25日,区司法局召开大通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座谈会暨业务培训会,通过调解员“以案释法”和经验交流的方式,详细讲解在调解过程中处理的方法、技巧,以及找准法律依据认真分析得出正确结论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三是4月19日至4月20日,区司法局组织对各司法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司法所卷宗进行评查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局通报,并建立问题清单要求司法所限期进行整改;规范口头调解及调解不成功的台账资料,并要求各司法所对口头调解及调解不成功进行登记,截至目前,共口头调解4起,调解不成功6起。

6、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信息发布“三审制”表格,所发布信息均经过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2月以来共审核通过信息70条,不断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规范化,保证区司法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于3月1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班子检视材料、支部书记检视材料均增加意识形态表述内容,同时在年度述职报告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提高。

整改成效:一是区局领导干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亲自主持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研究党风廉政文件起草工作。2月23日,区司法局局长主持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并制定印发《大通区司法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2月1日、2月23日及3月14日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区司法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和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4月24日—25日,区司法局派驻纪检组对我局2022—2023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及财务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8、作风建设有欠缺。

整改成效:一是日常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已核对并修改2019年、2020年、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数据,同时将2023年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的运行与维护申请预算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真实性。二是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文件资料保管不善情况,并起草制定区司法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培训,规范工作交接手续及流程。同时将2019年以来的会议记录妥善保存在局档案室。

9、内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大通区司法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作公车公里数统计表、公车加油统计表等,并在局务工作会议中组织全局学习《淮南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监督有力;单位原驾驶员孙某因加油卡公卡私用,经我局开会研究,已与孙某解除聘用关系,并追缴私用公款。二是制定印发《大通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实施办法》(大财〔2023〕9号),实行“一案一补”,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上报人民调解案件117件,同时要求各司法所提供人民调解员银行账号,确保发放到每个调解员账户上,但因财政紧张,相关补贴暂未发放。三是财务负责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学习资产处置制度流程,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已于2022年10月26日将报废资产残值4300元打入财政局账户中。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在局务会议上组织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根据2023年初人数合理计划安排今年经费管理和发放,做到严肃执行、规范使用。二是认真学习大通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材料,规范报销流程,严格按照三审制审查报销票据,认真执行财政纪律和审批手续。已按照规定补签审批2022年2月报销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栏更新费用,并将缺失签领表附于会计凭证案卷中。

11.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成效:一是九龙岗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严肃开展自查工作,对以往的社区矫正卷宗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避免再次发生资料记录弄虚作假的情况;九龙岗司法所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及安排近期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所队伍业务素质,加强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针对社区矫正记录弄虚作假,部分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现象,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通报问题,并就整改工作郑重表态。材料抄袭问题本质上就是管党治吏宽松软的问题,反映了部分党员干部自身思想认识不够高,暴露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上存在敷衍了事的态度,为杜绝此类行为,区局要求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增强政治意识,严肃对待抄袭,摒弃弄虚作假,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三是于3月1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通报材料抄袭重复情况,同时严格落实材料逐级审核工作,支部书记亲自审核班子及支委委员检视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无误。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强化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支委委员议事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严肃通报此类问题,严格要求支委成员严肃参加支委会议,协商研讨党建工作事项,截至目前,2023年4次支委会议,支委委员全部参会;明确“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人员由党员石莉莉同志负责。局支部于3月1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同时详细记录个人对照检查及互相批评环节内容,并对上年度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整理归档。二是2019年12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评议优秀党员,因当时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到位,评选时人数超标,后报送区直机关工委时被打回,局党支部后重新组织评议优秀党员3人,并报送区直机关工委。因工作不当,未将原错误会议记录修改。区司法局已针对此问题对现存档案材料进行复查,及时将错误材料集中整改。2023年3月14日,区司法局召开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时,严格按要求评议优秀党员2人。针对2019年支委换届程序不合规等问题,3月14日,区司法局组织学习支部换届的相关制度文件及程序要求,确保今后支委会换届规范进行。

13.党员管理和发展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加强与区直机关工委交流协作,明确党员发展流程,同时3月1日,组织党建工作人员参加区直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会,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整理刘明煜入党相关材料,因其党员发展时间拖延较长,经过与区直机关工委协商研究,局党支部重新开展刘明煜入党相关事项。二是积极落实退休党员管理工作。因区局退休党员年龄较大,局支部征求退休党员意见后,组织开展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已将3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居住社区党组织,另外1名退休党员因生病住院,暂缓办理党组织转移工作。

14.干部队伍建设有待优化。

整改成效:大通街道已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与大通所日常工作;洛河司法所人员已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积极协调解决。

15.上一轮审计和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学习《安徽省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实务系列培训》,规范合理安排预算编制,完善预算公开。2023年,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4万元,除去追加区政府行政与应诉赔偿款、诉讼费等费用,共支出5.72万元,不存在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情况。二是2月1日、2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4月11日,召开区局重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成效,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避免文件制定审核不严谨情况再次出现;4月26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制定文件中出现表述错误的问题,虽文件起草人已调离本单位,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强化公文审核把关,规范公文报送流程,从文种正确选用到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成文日期、印章、附件等方面认真把关,行文是否公开要明确界定,做到规范统一。三是3月14日,召开专题党建会议,分析上年度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学习计划,实现谋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常态化,确保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扎紧权力的“笼子”,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大通区司法局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519390;邮政地址:淮南市大通区区政府综治中心三楼;电子邮箱:dtqsfxz@163.com。

 

 

中共淮南市大通区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中共淮南市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淮南市大通区监察委员会
地址:淮南市大通区民主东5号联系电话:0554-2519260 皖公网安备 34040202000120号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05002065号-1网站标识码:3404020001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网站地图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