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2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1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二章,组织集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4月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2022年4月考察海南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具体部署。二是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和支部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理论集中学习教育,3个月整改期内共组织集中学习7次,主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三是发挥民政局负责同志带头作用,每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支部班子均参加学习研讨,因公因事未能参加的也及时补学。同时加强学习督促管理,每月对安徽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情况进行督促。四是带领局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一起学习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基层社区治理等方面业务理论知识,与乡镇(街道)一起梳理民政系统重点工作,提前谋划相关内容。五是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鉴于上窑镇、洛河镇、九龙岗镇等乡镇建设用地指标紧缺且可用建设用地多位于居民区或工业园区、不适合建设公墓,同时考虑我区常住人口少、区域面积小实际情况,选址在市殡仪馆西侧已征迁的114.826亩地块,建设区级公益性公墓集中保障全区安葬需求。目前该地块已经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淮南市公益性公墓布点专项规划(2021-2035)》中予以调整确定,并已完成土地权属调查,正在办理土地收回划拨手续,将继续加快推进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2.关于深化“一改两为”仍需持续发力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文盲办理补办结婚证问题已在2022年初整改到位。二是整改期内组织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或收看省市相关培训2次,召集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低保特困审批、未成年人保护等业务培训5次,到乡镇街道和村居开展业务指导9次。三是组织开展暖民心宣传、社工周宣传、文明祭扫宣传、养老领域反诈宣传等宣传活动共7场,通过发放宣传册、通过居民微信群、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政政策,群众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2022年以来,区民政局未收到群众对政策落实方面的信访事件。
3.关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已完成,其中社区老年食堂部分已于2022年8月30日开始运营,区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相关设备已配齐,区民政局与淮南益仁中心签订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协议,现正在与乡镇街道协调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入住事宜。二是针对我区47人违规享受、重复享受或应享受未享受救助待遇问题,已于2022年上半年全部查核清楚并完成整改,违规资金已全部追回,共退回资金6.46万元。三是市民政局于2022年12月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进一步扩大核查落实低保家庭存款情况,核对精准率进一步得到了提升。2023年3月、4月区民政局先后组织乡镇(街道)开展“应享未享”“违规享受”“重复享受”救助待遇问题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安排基层加大入户调查力度,目前未发现有“应享未享”“违规享受”“重复享受”救助待遇问题。同时还制定了《大通区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部门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与残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工作,避免发生违规享受、重复享受或应享受未享受救助待遇情况。
4.关于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整改成效。一是区民政局已于2022年4月筹措资金34.84万元拨付3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19.56万元用于归还集中供养老人基本生活费,剩余部分用于水电费等日常运营支出。二是历年来拖欠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市级运营补贴384.21万元已于2022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三是虽乡镇敬老院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但根据区统一安排,区民政局牵头督促乡镇敬老院“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7个方面2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建立相关机制制度21条,并督促推进常态化落实执行。四是建立定期监管检查机制,坚持每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制度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乡镇街道督促落实。
5.关于履行监管指导职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年检工作的通知(根据全国(全省)统一年检安排2023年社会组织年检时间为4月13日-7月13日),在政府网站发布,并安排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重点对34家未年检单位进行逐一通知。截止4月底已申报年检12家,其中已完成年检8家。二是对管辖的社会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对无法开展相关工作的社会组织依规予以注销处置,现已注销社会组织4家。三是通过下发关于落实孔店乡洪圩村群众反映事项调查意见的督办函,并多次会议上要求督促孔店乡政府尽快完成洪圩村低保联审联批工作,目前孔店乡政府已完成前期调查、公示等工作,4月27日召开联审联批,已将洪圩村部分低保对象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已完成2023年新增低保特困30%的入户调查,召开会议指导乡镇街道低保特困确认审核工作。五是加大慈善类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培育发展,2023年培育成立了洛河村、孔店村等10个社区(村)“急救难”互作社同时正在推进洛河、九龙岗和孔店3个乡镇组建社区慈善基金。
6.关于基层社区治理创新举措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就“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联系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淮南市旭日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找回相关资料15盒档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分析,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教训。在2023年1个智慧社区建设中,通过前期摸排、市民政局指导经充分论证,确定在泽润园社区建设智慧社区,并提前到该社区,邀请社区、物业、建设方和部分群众共同讨论研究建设方案,征求各方意见,为保障项目建实打下基础。三是已向瀚城社区下发整改函,瀚城社区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瀚城社区智慧社区大屏已投入使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智慧大屏向居民宣传告知有关事宜。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区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和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到支部2023年工作要点,同时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责成往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组织生活会、述德述职述廉报告的班子成员在区委巡察反馈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在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前,个人发言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并签字,班子成员和重点发言党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组织约谈函询、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纳入发言材料中。四是制定完善了宣传报道“三审”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2023年支部工作要点中,并组织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二是建立双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制度,着力增强工作人员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 “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配合提供干部职工信息、资产管理台账、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台账资料,整改期间,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提供了大通区民政局在职、调动人员情况花名册、2020-2021年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邀请了派驻纪检组参与14名社区工作者招录面试工作,同时在组织生活会、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前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指导。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全面查清巡察指出财务问题的真实情况,责令相关人员全面将相关款项退回财政,并及时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对近年来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再发现有类似情况。二是安排区民政局、区低保中心对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全面予以规范完善。三是组织区民政局及低保中心先后学习了《淮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会上违规报销人员、敬老院慰问参与人员进行了自我批评。四是在2023年春节慰问等物品发放时均制定了发放清单,并实行签字领取。
10.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2年上半年审计整改期间对审计提出的67户家庭收入、支出以及生活状况等进行了重新核定,按照差额救助方式核定了每户的补差金额,同时安排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全部享受低保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照差额救助方式核定每户的补差金额。二是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共同学习该《通知》,要求乡镇街道按照低保审批规范程序开展确定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1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区民政局党支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基本原则、“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以及相关要求。二是在研究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点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时均集体决策研究,讨论时坚持参会人员逐个发言,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提高集体研究质量。
1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增加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并就崔海涛同志调出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准备补选工作,召开会议增选了吕强同志为支部委员,会议应到7名党员、实到7名党员。二是在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2022年组织生活会召开相关要求,组织制定并通过集体研究形成了《区委巡察反馈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精心组织筹备,会前开展了谈心谈话,认真撰写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并召开了区委巡察反馈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查摆个人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普通党员干部对班子成员开展批评,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三是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就两次谈话内容相似、换届选举有瑕疵、民主测评不规范等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在谈心谈话中也提出批评。
13.关于巡察、审计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成效:一是于2023年2月3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全局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推进各项巡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二是转发了《淮南市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的通知》,督促指导各敬老院制定了具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三是综合考虑物价增长实际和其他县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零花钱标准,区民政局会同相关乡镇共同研究,将提高在院特困供养人员零花钱标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519002;邮政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民主东路与田大路交叉口北100米;电子邮箱:hnsdtqmzj@126.com
中共大通区民政局党支部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