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院内联合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7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党校院内联合支部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了由支部书记、党校常务副校长任组长,组织委员、区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相关党员干部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4次,向区委巡察办专题汇报整改进展情况2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坚决落实责任。支部班子及时研究制定了《党校院内联合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了整改举措、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等要素,形成整改任务台账,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坚决落实“双周调度”机制,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压茬推进,确保每一个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是突出常态长效。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围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既注重解决点上问题,又注重纠治面上现象;既管当下,又管长久,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好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区委党校新制订制度2项,修订制度1项;区残联新制定制度2项,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格局。
二、坚持效果导向,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大会、支委会的“第一议题”和重要内容。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党史微视频、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二是坚持以学践行,于9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全体党员结合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进行交流研讨。三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组织观看党史微视频、重温党史经典书籍等方式,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四是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筹备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于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召开座谈会6场,收集意见建议7条。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工作,各支委均独立完成个人剖析材料,成稿后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进行预审,并根据预审意见进行修改。于12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相关领导到会指导,全体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寻找差距、修正错误、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预期目的。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坚持高位推进,联合区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区委党校分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调整充实了区委党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区委党校工作会议4次研究部署、统筹推动党校分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老校区搬迁、新校址挂牌、物业企业进驻、改造方案设计等工作,计划2023年一季度正式启动改造施工。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分别于7月4日、10月8日向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汇报了党校分类建设进展情况,成功解决了校园物业服务、建设资金预算等一批长期制约党校分类建设的难题。截至目前,2023年度我校分类建设资金实现了零的突破,已获批年度预算资金达50万元。三是加强学习交流,分别于9月9日、10月20日组织人员赴八公山区委党校和田家庵区委党校新校址实地参观学习,将其他党校的好做法、好经验融入到我校建设中。四是11月6日大通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区政府礼堂召开,在此次大会上进行了区残联换届选举,并选举黄保国、凌玲、沈朝伟、邵玉超、曹绪龙等五位同志担任新一届区五大协会主席,新一届五大协会班子组成人员在残疾人中均有一定威信,他们将及时反映残疾人呼声和诉求,做好政府和残疾人桥梁纽带作用。五是区残联理事长到保国电器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今年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组织肢残人协会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寻求残疾人协会与残联如何为残疾人更好服务的方式方法。六是通过走访调研,研究制定了《大通区残疾人专门协会管理办法》,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残协作用。
3.关于履行主责主业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切实抓好质量立校,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区委党校的主责主业,今年四季度以来先后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站所负责人培训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四个班次,培训学员160余人次,圆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所有班次的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学员管理等均由区委党校独立完成,在教学内容上既有党的理论,又有专业知识;教学方式上既有专家授课,又有现场教学;课堂反馈上既有闭卷测试,又有反向评分,多角度、全方位提升独立办学能力和教学质量。二是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淮南市党校系统师资库,自第四季度以来先后邀请市级党校优秀教师14人次,赴我区主体班授课。新制定《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等,先后邀请4名县级领导干部在主体班作开班动员讲话暨讲授党课,同时于12月5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教师,多措并举解决党校教师短缺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度,积极和省委党校联系,成功建立网上VPN,已接入省委党校智慧校园市县级党校基本信息填报系统,国研网、中宏领导决策支持系统均可下载运用。四是加大送课授课力度,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自9月份以来先后前往区人社局、大通街道矿南社区、九龙岗曹店村、大通区第二小学、奥发互联网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开展宣讲,受教育党员群众达150余人,有效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受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规范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管理制度,理顺工作程序和方法,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了《大通区残疾人之家工作制度》。六是已经与寿县残联联系,预计1月底前组织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到寿县进行参观学习,借鉴好的方法提升乡镇、村残疾人之家管理和服务人员水平。七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各乡镇、街道理事长会议,共同学习《大通区残疾人之家工作制度》。八是利用残疾人预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契机,宣传残疾预防知识。五是加强与区卫健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由于资金问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与区卫健委讨论阶段)。
4. 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条例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要求工作人员对市长热线及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政策咨询解答做到耐心、专业、细致,并进行及时跟踪回访,确保反映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强化惠残政策宣传力度,对每年出台的惠残政策及时传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以残疾人预防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手册、宣传彩页、广播等宣传手段,让广大残疾人及时了解政策,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三是工作认真细致,根据项目要求规范资料整理、收集、归档,确保无遗漏;四是省市项目指标下达后及时开展工作,并根据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增强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五是上窑镇2017年农村残疾人培训任务10人,在今年12月10日-12日完成培训任务,主要培训内容为农药的安全使用、西红柿栽培技术、香菇、金针菇的栽培技术等。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6.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于10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1月1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研究通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利用主题党日、上门谈心、会议交流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如2022年8月至9月先后前往长丰县水湖镇、田家庵区舜耕镇看望支部老党员,交流思想和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12月9日召开支委会开展集体谈心谈话等,做到了“三必谈”。三是坚决扛稳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增强被监督意识,于10月9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指导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于12月19日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7. 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分析原因,全面排查整改。经逐一核实,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财务方面的7个具体问题,均是由于当时的具办人非专业人员,财务知识欠缺,责任心不强,报销过程中简单随意,加之审核、审批人员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从而导致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针对购买电脑3860元,发票未审批,经办人、证明人未签字问题,经过向当事人核实,已经补齐相关签字。针对区委党校支付会议资料费及万人坑培训费用共计4793元,未附相关会议文件问题,经查该笔费用是2020年10月举办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及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暨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建工作指导培训班产生的,其中会议资料费3910元,支付万人坑教育馆培训费883元,目前已找到当时的《学员手册》、培训资料、宣传信息报道等资料,完善了相关手续。针对报销体检费用2790元,未附体检合同问题,经查是2021年8月,区委党校与淮南艾诺体检中心商洽后,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为3名职工进行体检所产生费用,由于当时经办人员疏忽,仅提供了发票,目前已找到当时《体检合同》,完善了相关手续。针对购买扶贫用品1280元,未附发放明细问题,经查是2020年7月全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党校慰问包保的孔店乡马厂村工作人员而购买的食品和纯净水,由于当时经办人已和商店店主交待,所以村委会人员直接从商店领取物资,未在明细上签字。目前,已找到当时领取物资的3名村干部,补齐了相关证明签字。针对维修电脑、购买办公用品和食品共计6893元,未附详细清单问题,经查是2018年11月维修电脑1900元,购买办公用品和食品4993元,目前已找到当时电脑维修清单和购物清单,完善了相关手续。针对招商公务接待675元,未附邀请函问题,经查是2017年10月份邀请安徽路海建筑有限公司赴大通考察投资事宜,目前已找到当时的《邀请函》,完善了相关手续。区残联发放疫情补助1020元均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领取,已将当时值班签到表附后;残运会购买水和食品5900元,已经从当时购买水和食品的商店将明细找到,补齐了明细清单;春节转给市孤独症家长联谊会的3000元慰问金,已经按要求规范附件清单;针对区委党校报销加班食品的报销单日期为2018年5月21日,所附加班审批单和食品清单的日期为2018年5月22日问题,经查是由于报销人员疏忽大意造成填错日期。针对购买加班食品发票上的金额(940元)和公章与清单(1086元)不一致,经查是报销人员填写清单时,误把当时不属于加班食品的146元车票也写在了清单上,造成了数字不一致,目前已经责令该问题具办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在10月24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对上述财务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三是明确党校财务工作由专人负责,对“大通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班(2019年11月)”培训资料内容进行再次学习,提升财务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明确区残联财务工作由耿微负责,组织区残联全体人员共同学习《大通区区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大通区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大通区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依据制度管钱,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8. 关于工作作风不细不实的问题。一是把牢思想“总开关”,于10月2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对“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现象”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汲取深刻教训。二是认真核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材料照抄照搬和工作总结中存在的问题,区委党校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材料,区残联对涉及责任人进行口头批评,并均要求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深入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加强对重要文稿的审查,按照整改计划,联合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年底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所有材料逐一亲自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今后凡是区委党校的工作总结、支部党员心得体会等材料均由联合支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凡是区残联相关材料由区残联负责人负总责,所有材料均需审核把关签字后上报或存档。四是召开全区各乡镇、街道理事长会议,在会上通报2021年民生工程督查整改措施基本一致等问题,并对涉及的乡镇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要求各乡镇街道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举一反三,不允许再发生同样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
9. 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于10月24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上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政治生活。自2022年9月8日新一届支委会成立以来,截至12月19日,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7次,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4次,党课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意识形态工作1次,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二是深刻汲取教训,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上进行通报,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支部换届,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换届筹备会,9月8日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到会人数和票决情况均符合要求,成功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支委两人,圆满完成支部换届工作。
10.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增强思想认识,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制度规范,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自2022年9月8日党支部换届以来,新一届支委会狠抓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截至12月19日,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7次,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4次,党课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意识形态工作1次,活动次数和出席人数均达到规定要求。三是抓好党课和相关记录工作,支部书记、支部组织委员率先垂范,带头上党课,每次党课之后均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研讨交流发言。在记录方面,研究确定由支部宣传委员专门负责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工作,规范使用区直机关工委统一制作的记录本,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学习内容、研讨内容等。四是认真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紧扣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分别结合党校和残联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五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利用主题党日、上门谈心、会议交流等方式。如2022年8月至9月先后前往长丰县水湖镇、田家庵区舜耕镇看望支部老党员,交流思想和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12月9日召开支委会开展集体谈心谈话等,做到了“三必谈”。六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筹备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工作,各支委均独立完成个人剖析材料,成稿后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进行预审,并根据预审意见进行修改,确保问题找得准,剖析原因透,整改措施实。于12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相关领导到会指导,全体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严肃认真、真刀真枪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15条,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预期效果。
11. 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于9月29日召开支委会、10月9日召开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整改调度,9月13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支部第一时间召开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4次,向区委巡察办专题汇报整改进展情况2次,真抓实改、压茬推进,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支部书记、党校常务副校长任组长,组织委员、区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相关党员干部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研究制定了《党校院内联合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了整改举措、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等要素,形成整改任务台账,坚决落实“双周调度”机制,建立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对标对表整改,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财务问题依然存在现象,深入查找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整改。截至目前,财务方面的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标对表,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对2018年以来的财务报销票据逐一核查,发现2018年11月维修打印机1000元未附清单,现已附上当时的购物清单。坚持标本兼治、重治本,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好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区委党校新制订制度2项,修订制度1项;区残联新制定制度2项,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格局,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强的韧劲推进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常态长效,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久久为功抓整改。始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持队伍不散、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之以恒、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正在整改的任务,心无旁骛、紧紧扭住,以更坚决的态度把问题改彻底。
二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联合党支部以及区委党校、区残联工作实际,通过建立健全并刚性执行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反馈问题不贰过,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一线延伸。
三是从严从实抓整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巡察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快党校分类建设进度,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党员干部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好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不断推动党校和残联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119552;邮政地址:23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