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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大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2-28 16:08【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7日至9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区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会议2次,与区委巡察办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程龙瑞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区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三个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存在问题,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指出问题症结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区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大通区市场监管局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订制度13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了食安办会议、食安办扩大会议计2次,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指示精神;二是在两次召开的食安办会议和食安办扩大会议上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各部门食品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各自成立食安办,要加强“四员”信息报送及协助管理工作;三是依托区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平台综合协调全区药品监管工作,12月22日召开了药安办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做好药品安全考核工作;四是制定了《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开展校园食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专项检查工作,结合食品抽检,全覆盖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对食品生产企业立案1起,罚没金额1.016万元,小作坊立案1起,罚没金额0.33万元;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第四季度办理各类食品案件51起,罚没金额16.62万元。办理药品案件21起,罚没金额0.32万元。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针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0月29日在区政府礼堂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度会并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全区各成员单位已全部按计划完成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2021年10月26日要求各成员单位对执法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规范了抽查结果;三是各成员单位已科学编制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各相关部门任务批次、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我区共开展上级部门下发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任务53次,抽查市场主体231户;跨部门联合抽查40次,抽查市场主体64户;发现有问题市场主体62户;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100%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处理;四是按季度对全区13家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将通报结果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工作滞后及落实不力的部门,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协调解决,通报结果:各成员单位已完成年抽检计划;五是自“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在效能提升的第三项将其作为考核项目;六是通过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及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度会,使全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在全市排名前三位。

2)针对“网络商务平台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贯彻落实大通区第一巡察组关于网络监管巡查意见,我局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网络监管调度会,组织学习网络监管巡查意见;二是确定电子商务监管部门为区局综合执法办公室,指导基层所开展网络监管工作,区局综合执法办于2021年11月18日指导基层所学习《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监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2021年12月24日组织全局网络监管人员线上通过腾讯会议学习网络监管系统使用的培训,2022年1月6日,要求基层所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局《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网络监管工作;三是利用QQ群、微信工作群一日一法推荐,由法制股推送网络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四是通过网络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每月对辖区内网店和网站进行巡查。2021年10月对辖区内电商进行现场指导;五是对出现投诉较多电商进行约谈:2021年10月28日下午,上窑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电商进行集体约谈;六是加大网络案件查处力度,未发现网络案件。

3)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应对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药品监管目标考核,以考核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召开了目标考核推进会、食安办、药安办工作会议,积极准备并在1月5日将食品、药品相关考核材料报至市食、药安办。利用区政府网站每日一法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药品大讲堂》活动、药品经营单位培训、食品、药品培训,对经营者、基层监管人员进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二是开展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粮食市场、校园食品、两节“打假”、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

3.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1)针对“食品检测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快检室检测试剂全覆盖,对各快检(检验)室所缺试剂及检测仪器进行了统计并购买;二是加强对快检人员培训工作,2022年1月5日组织中青公司对基层所快检人员培训1次;三是对各快检室督察验收一次,要求各快检室严格按照工作指南开展检测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与留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初步筛查作用;四是接受市局快检室评价工作,采取核查资料、盲样抽检、理论测试的方式开展工作。

2)针对“广告、商标监管不深入、不全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广告监管:一是2021年11月10日召开广告监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总结今年以来的广告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广告专项整治任务,督促基层各所完成广告监管任务;二是制定广告巡查记录表,规范巡查检查程序,收集汇总广告巡查材料,形成完整的广告专项整治材料,同时建立了广告监管制度,制作广告巡查记录,做到检查有记录有痕迹,规范广告检查流程,第四季度开展广告巡查一次;三是加大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虚假广告行为,特别是食品、药品虚假广告行为,第四季度根据市局要求开展对辖区广告业的专项治理,共查处4户非法广告经营行为,罚款1050元;四是通过业务会议部署,让全局人提高了对打击虚假广告的认识,共同行动起来,有力地净化了全区市场经营环境。

关于商标监管:一是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办案执法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知识产权执法办案水平;二是2021年11月10日召开了全局业务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局知识产权文件,布置了监管方案。自2021年10月29日起重点查看了附近超市、药店经营情况,对10种食品、药品专利号进行检查对比、查看,共发现4起专利标注不规范行为,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立案查处一起假冒专利案件,罚款1万元。全年查处侵权商标案件9起,罚款0.408万元。对上级布置的非正常专利申报工作,做到应撤尽撤。制定了《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区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召开由副区长陈光主持的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加强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各类恶意侵权行为,通过宣传和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净化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针对“成品油整治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成品油专项整治调度会,成员单位均到会参加。回顾前期成品油专项整治情况,布置后期成品油专项整治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结合巡查,对经营户现场宣传成品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11人次;三是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2021年10月20日上午,区市场局联合大通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商促局、孔店乡等单位对206国道孔店段进行巡查。今后将组织执法人员每月4次对206国道孔店段进行夜间巡查,杜绝夜间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

4.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

1)针对“行政处罚执行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0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暨法制(案件)工作调度会,传达学习《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条款;学习习近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等重要论述;二是及时转发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在2021年10月12日的巡察整改暨法制(案件)工作调度会上再次领学《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本》。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及《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本》《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微信、QQ群等开展区市场局一日一法学习活动,目前已推送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173部;三是在2021年10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暨法制(案件)工作调度会上再次强调案件集体谈论会由局领导班子及办案人员、办案机构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计参加,由法制股主持,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四是在2021年10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暨法制(案件)工作调度会上、2021年12月3日巡察整改会议上进一步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裁量基准是否适当,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五是在2021年10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暨法制(案件)工作调度会上要求各办案机构对巡察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并严格按照要求对今后办理的案件规范程序办理,杜绝巡查反馈问题的发生,四季度共计排查115件,均未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案件办理随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0月12日组织全局办案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条款;11月5日传达学习《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12月3日领学《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传达学习《关于转发<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及运用指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人员、案件核审人员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按照市市场局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2021年上半年已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要继续按要求完成一年一次的案卷评查工作,对案件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杜绝巡察反馈问题的发生。

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局党组和领导班子、财务人员认真自学“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制定《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完善了区局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财务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三是2021年11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明确副局长强斌分管财务,强调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2)针对“党组会和局务会‘一锅煮’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认真自学研究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2022年1月各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同时将“三会一课”相关要求及容易出现的问题印发给各党支部学习,厘清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及党政之间的概念和关系。

6.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2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暨市场监管业务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论述;二是在巡察整改暨市场监管业务工作会议上,对近期区局意识形态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股所室高度重视意识态工作,牢牢把握话语权。全年党员干部没有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错误导向,无党内问责情况。

2)针对“网络阵地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对市局网站、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上网审批制度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条目重点排查,避免公民个人隐私外泄;二是要求全员自学《保密法》,于2021年11月2日进行保密知识测试,并对新入职的8人签定保密承诺书,做到全体人员均签定保密承诺书;三是制定了《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经请示区信息中心针对大通区市场局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三审制”审批表,规范信息发布“三审制”审批流程。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暨扫黑除恶斗争专项会议三次;二是针对2020年11月4日至16日,仅按照举报线索,集中性摸排出扫黑除恶四条线索,及时跟进,已全面梳理排查;三是制定、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坚持常态化线索排查;五是把行业领域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地区、重要节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推进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制定并实施《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及部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问题

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提高。

1)针对“区市场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及股所长认真自学大通区委区政府、淮南市市场局关于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12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暨市场监管业务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部署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部门职责,党组对7名相关监管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单位被处理的两位干部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在全局工作人员大会上通报,以案示警;二是创新新的警示教育渠道,不定时在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发布对违纪人员的通报;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法纪学习常态化,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党内法规、法纪,2021年10月到2021年12月,基层各支部利用支部党员大会、党员活动日、党课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国家公祭日上的讲话及习近平关于国家公祭日论述等;区局法制股利用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和区政府网站每日推送各类法律、法规知识,供大家学习。

9.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财务人员认真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大通区区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三是全面梳理排查,列出未按公务卡管理规定执行的财务支出项目,重点防范,避免今后出现类似情况。

2)针对“发放值班费手续不齐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二是全面梳理排查2021年账册,发现缺失7个月的值班人员值班表和值班记录,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要求补齐,并长期坚持。

10.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1)针对“不联系实际,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共大通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基层减负工作具体举措〉的通知》;二是各业务股室对2021年度发文进行筛选,核查各自股室所发文件是否存在简单套用现象,经过筛选,未发现上述现象;三是要求各股室负责人结合日常工作抓好区委巡察整改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四是制定《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处理规定》,杜绝出现简单套用上级文件没有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文件的现象。                                                      

2)针对“材料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巡察整改意见,在2022年述职述德述廉工作中,将加强对述职述廉报告审核;二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各股所室负责人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严格把关,加强审核;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和股所室负责人开展自查,全面梳理自己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截止2021年12月,未发现巡察组指出的相关现象。

11.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严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上传至QQ工作群,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是考勤表重新设置,并在2021年11月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上强调请销假制度,请假超过2天以上,由分管区长签批。

2)针对“车辆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托区军人事务局招聘7名复员军人,于2021年11月1日到岗,充实驾驶员队伍;二是制定《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了车辆使用、维修制度;三是2021年11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确定车辆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已与车辆维修点签订维修合同,保证执法公务用车安全行驶。

3)针对“漏记部分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区局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和《大通区区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熟练掌握会计记账操作规范;二是财务人员已按相关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将相关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户;三是排查区局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会计账册,未发现有漏记现象。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问题

12.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基层各支部从2021年10月到2021年12月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了三次党员大会,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开展了三次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了一次党课;二是开展“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将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区局各项工作开展;2021年12月10日全体党员参观淮南市廖家湾革命纪念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三是确定党组成员、副局长强斌负责党建工作,制定了《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卫士·服务先锋”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实施方案》,规范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督察制度。

2)针对“‘小个专’党建工作抓得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中共大通区“小个专”委员会,积极探索推进非公党建与市场监管工作融合发展,在基层各所建立5个“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助力“小个专”经营又快又好发展;二是通过下基层进企业广泛宣传“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意义,对富华服饰、唐兴液压、乐森黑马和华俊化工等企业进行宣传,增强企业对非公党建工作的认知及党建助力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三是通过局务会议及巡察整改会议的宣传及指导,使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了“小个专”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3.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有欠缺。

1)针对“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经检股全股人员下派到九龙岗所,将食药股全体人员下派到大通所,实现局所联动,初步改观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现象;二是将新招录的5名公务员充实到基层监管所,加大基层执法力量。

2)针对“干部交流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全局人员老化现象,结合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合理编配,使每个基层监管所人员年龄结构基本做到老中青相结合,让老同志继续发挥余热,带领新同志,将工作经验和方法传授给新同志,推动新同志迅速成长,实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模式;二是全面梳理全局干部任用年限及在岗在位情况,因人员退休离岗,及时补充空缺岗位,将九龙岗所副所长调往洛河所任副所长。

3)针对“干部教育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全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培训,如对老同志掌握电脑等现代化工具应用重点开展培训,对新同志则侧重于市场监管具体业务方面的培训,争取在短时期内起到效果。

14.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完善。

1)针对“履行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党组成员、领导班子、人事管理人员认真自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习近平谈如何选人用人论述;二是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选拔任用干部资料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漏记现象。

2)针对“干部人事工作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汇报我局编制中占编及空编情况,并提出增加人员要求;二是确定一位同志专门负责组织人事工作。

15.巡察、审计整改尚未到位。

1)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0月13日,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李锦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 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等文件;二是确定党组成员、副局长强斌同志分管党建工作;三是巡察期间及时增补区局党总支委员成员,新增补三人,由原来二人变成五人,总支得以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四是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党组会,强调各股所室要结合日常各项工作抓好巡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2)针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相关财务人员和基层各所负责人认真学习《审计报告》(大审委办大审报〔2021〕1号);二是对审计报告中指出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的7个问题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问题中的9个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三是针对审计报告中所列问题事项,对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的账册进行排查,未发现审计报告中所列问题。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516430;邮政地址: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民主北路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32033;电子邮箱:969991471@qq.com

 

 

中共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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