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大通区法律援助中心
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7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大通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25日下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大通区法律援助中心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在区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程娟传达了区委书记牛方括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司法局局长韩新军主持会议并代表区法律援助中心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程娟指出:大通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办案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基本做到应援尽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从巡察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缺编现象严重,法援中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报销票据填写缺项,违反财务制度;人员管理不规范,随意发放律师值班补贴;业务工作审核不严格,案件归档存在多种问题;法律援助中心无正式在编人员,未见开展党建工作。
程娟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突出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加强对律师的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卷宗归档并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
韩新军表示,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全局上下要自觉接受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中心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深化认识,正确对待;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三是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这是改进全局工作难得的契机,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许乐及有关同志、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区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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