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通报三起养老领域问责问题
1.孔店乡第一敬老院院长罗星辰违规扩大范围使用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资金问题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罗星辰作为院长审批同意从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资金中支出6.07万元用于敬老院的电费、办公费等日常运营费,违反《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未做到专款专用。
2022年8月,罗星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孔店乡第二敬老院院长吴怀华违规扩大范围使用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资金问题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吴怀华作为院长审批同意从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资金中支出7.62万元用于敬老院的电费、办公费等日常运营费,违反《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未做到专款专用。
2022年8月,吴怀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上窑镇敬老院院长李国芬违规扩大范围使用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资金问题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李国芬作为院长审批同意从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资金中支出5.87万元用于敬老院的电费、办公费等日常运营费,违反《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未做到专款专用。
2022年8月,李国芬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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