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铁合金厂党支部书记、法人
李佩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中共大通区委批准,大通区纪委对淮南市铁合金厂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李佩良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在担任淮南市铁合金厂负责人期间,在处置铁合金厂集体资产的过程中,李佩良不按照规定将收取的相关款项及时入账,擅自在账外直接支配;其后在将上述款项入账时,又使用发票冲抵部分款项。
李佩良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其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大通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佩良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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