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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巡察助推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阅读次数:编辑:神芳茹信息来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7-09 14:59【字体:  

我区某乡镇的4个村时任‘一把手’违规决策研究发放巡湖补助,违反廉洁纪律,侵害群众利益,5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大通区委巡察机构公开通报曝光巡察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亮剑蝇贪蚁腐,以巡察助力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区委巡察组在某乡镇党委及所党组织开展巡察通过查阅村“两委”会议记录,发现该乡镇4个村涉及5名村“一把手”组织研究发放高塘湖巡湖补助款项。

“李组长,您看这几份会议记录,都是研究发放高塘湖巡湖补助款项,这可是村干部本来就应该承担的巡湖职责。”组员小王向组长汇报到。

接到汇报后,组长立即召开组务会专题研究,决定从违规发放巡湖补助入手,查找问题线索。巡察组安排两队人员,一队查阅违规发放巡湖补助的4个村的会计凭证,经梳理统计后发现4个村共给时任村干部发放高塘湖巡湖补助6万余元。另外一队,由巡察组副组长带队调阅有关巡湖的文件,了解到村所辖地段设立湖长,落实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证实了村干部承担巡湖职责。

巡察过程中,深化巡纪贯通协调,持续加强与该区纪委监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监督协作,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经研判,巡湖是村干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上级拨付的经费主要用于高塘湖专项整治工作,无文件规定可以向村干部发放巡湖补助,因此为村干部发放巡湖补助的行为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是基层的“微腐败”,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于是,巡察组将时任5名村“一把手”作为线索及时移交该区纪委监委严查快处,巡察办定期跟踪移交线索办理情况。经审查,给予5名村“一把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回违规发放资金,缴入村集体账户,保护了村民利益。

“我们将立足巡察机构职责,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依托每轮巡察任务安排,统筹运用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等,切实发现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有力的巡察成果助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该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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