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廉政防控
“通过对相关财务收入支出明细表、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的检查,大通区检察院能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问题。”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明对该院的政治部主任王芳反馈财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2024年1月31日,派驻大通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该院2023年度的财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在注重抓好重点检查与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同时,建立常态化财务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财务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财会等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而织密廉政“防护网”,筑牢廉洁“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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