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
我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已经区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即行废止。
附件:1.区农水权责清单.xlsx
2.市农业农村局权力运行流程图.zip
3.区农水廉政风险点情况表.xlsx
4.区农水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docx
5.区农水公共服务清单.xlsx
6.区农水公共服务事项指南(水利).docx
7.区农水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