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大通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意见征集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为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区局决定自2026年3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如对该文件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06214864@qq.com。
联系人:次仁德吉
联系电话:0554-2512267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为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区局决定自2026年3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如对该文件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062148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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