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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区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奖励办法》的通知 |
大府办秘〔2024〕2号 |
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月18日 |
为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引导和激励企业走质量品牌之路,促进大通区经济持续、协调、健康、高质量发展,依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大通区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
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起草了《大通区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8月22日,征求了区直有关部门、辖区企业的意见建议,并在大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0月8日通过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
无 |
无 |
https://www.hndt.gov.cn/public/content/1260150064 |
10月12日通过了淮南市大通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 |
2023年11月3日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 |
10月9日,通过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审查。 |
2024年1月18日正式印发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