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2021年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124号)文件精神,通过系统核验、与本人当面确认等形式,经社区、乡镇(街道)初审,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现对杨树行、万格荣和杨华勤3名同志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大通区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4—2519355。
附件:2021年大通区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大通区人社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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