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告
淮南市淮顺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企业:
经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大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经营异常名录.docx
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