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11:08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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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地区有关单位:

大通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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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暂行办法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扶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支持“小升规”企业发展。每年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区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享受过政策、掉规后又升规的不奖励)。

二、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1亿元、1-5亿元、5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30%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15万元。

三、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融资发展。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当年新升规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息。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四、加强扶持资金的使用与监管。区政府成立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经信发改统计财政审计商促大通税务园区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负责协调服务、企业申报受理、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具体工作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情况,加大对本意见的宣传解读、监督执行,提高服务效率,要确保本意见尽快落实。

本意见自202091起施行有效期壹年。本区各项支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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