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主要工作职能分工
一、洽谈、签订协议
(一)办理部门:招商局
(二)具体事项:了解大通区情、投资优势、资源等情况,达成初步投资意向,签订投资协议。
二、论证、选址
(一)办理部门:发改局、园区办、国土局、
住建局、招商局等有关机构。
(二)具体事项: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
项目选址,确定项目建设用地区域。
三、 办理土地手续
(一)办理部门:国土资源局
(二)具体事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三)需提供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2)发改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3)规划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4)土地估价报告;
(5)土地证书或土地有关权属来源证明;
(6)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7)新增国有建设用地需提供补偿到位的证明材料;
(8)工业项目需提供环保评估报告或环保部门的意见;
(9)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10)勘测定界图;
(11)建设项目用地所在区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12)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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