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工作流程
一、招商局项目分析
1、项目投资主体名称及概况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项目名称及主要产品(经营范围)
4、项目用地面积及投资概算
5、项目预计年产值(营业收入)及年亩均税收
6、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情况
7、其他地区成功项目案例简介
二、投资方用地选址
1、意向选址
2、建议选址
3、指定选址
三、落户地考察预审
1、落户地考察投资方企业
2、项目洽谈
3、签订意向协议
4、预审上会(原企业简介、纳税证明,项目总平图、鸟瞰图等)
四、工商局核名注册
1、内资企业注册: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股东决议
(3)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字)
(4)公司章程
(5)验资报告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设董事会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决议(打印,董事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与提供日期,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住所证明
备注:以上内容涉及表格请到办理窗口或红盾网下载
2、外资企业注册: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公司住所证明
(9)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0)环评批复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五、环保局审查意见
1、项目环保审查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简介(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及图表、主要生产设备、工艺布置图以及地理位置图)
3、建设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园区办意见
六、发改委立项(内资)
1、内资项目立项所需资料
(1)项目建议书(需管委会认可盖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资协议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环评初审意见
(6)项目可行性报告(有资质的编制部门)
(7)工业预审会议纪要
(8)职业卫生预评价合同
2、外资项目立项所需资料
(1)项目核准申请
(2)项目核准报告(具备咨询资格的单位编制)
(3)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4)投资意向书
(5)银行出具的融 资意向书
(6)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7)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9)工业预审会议纪要
(10)职业卫生预评价合同
(11)合同章程(以上材料一式五份)
七、规划局设计条件
1、大通区《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印章
2、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
3、总平面布置图2份,有设计资质单位的出图章,并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签署的意见盖章
4、立项批复
5、工业办函
6、单层厂房应做说明,园区签署相关意见。
八、环保局环评审批
1、项目“环评”审批申请报告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一式五份(经环境咨询机构评估的,须附其评估意见)
3、立项批文
4、涉及水土保持的,还必须 有经水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水资源论证报告
5、建设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园区办意见
九、规划局总体方案报审
1、大通区《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印章
2、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
3、总平面布置图2份,有设计资质单位的出图章,并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签署的意见盖章
4、立项批复
5、工业办函
6、单层厂房应做说明,园区签署相关意见。
十、消防大队单体审核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备案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全法证明文件;
3、项目证明;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自审文件;
6、立项批文;
7、总平图复印件一张。
十一、国土局土地批文
1、审批申请表;
2、项目批复;
3、土地权属来源(新增建设或存量用地);
4、成交确认书;
5、规划一书一证;
6、环保意见;
7、地价评估报告;
8、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9、税务登记证;
10、代码证;
1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12、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图;
14、出让合同;
15、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十二、建设局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1、大通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报表每单体1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2、《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1份(复印件)或工业办 证明,
3、单体施工图1套,每张图纸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每单体1套叠成16开)
4、消防部门对单体审核文字意见书
5、1/500或1/1000定位图建筑物拐点坐标每单体2份,并加盖出图章或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的现状图(每单体2份)
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设计图复印件1份、规划方案审批通知书复印件1份
7、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8、立项批文
十三、国土局土地证
1、办理申请;
2、地籍法人身份证明;
3、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4、地籍调查表;
5、契税、出让金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6、供地批文;
7、营业执照;
8、税务登记证;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四、落户地与投资方签订正式协议
按照规范文本
十五、规划局定点放线
1、大通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每单体1份,并加盖单位印章;
2、发改委立项批文(复印件);
3、国有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如无国有土地证应提供经委工业用地函(复印件);
4、总平面图及方案通知书复印件;
5、1比500或1比1000定位图建筑物拐点坐标每单体2份,并加盖出图章或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提供的现状图(每单体2份);
6、消防部门对单体的审核意见;
7、单体施工图纸每单体1套(叠成16开);
8、设计条件复印件(开发要提供);
9、房地产开发(高层部分应付日照分析报告);
备注:
1、抗震设防审查;
2、墙改资金缴纳;
3、城市设施配套费用(工业项目免收);
4、人防费用。完成以上四项方可领证。
十六、建设局施工许可证审批
1、施工许可申请表一份
2、土地证及规划用地许可证(核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核原件)
5、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缴纳费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综合服务费)
7、安全施工、安全运输审查表(一式五份)
8、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明)
9、非国有建设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10、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及施工(总、分包)、监理合同;项目经理(总、分包)与总监证书原件(国有、政府项目要求)
十七、消防、气象、人防、规划、建设等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