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日报】以法为盾护飞鸟 同心共建美家园
本报讯 近日,大通区人民法院联合市爱鸟协会,走进孔店乡农贸市场,开展“以法为盾护飞鸟 同心共建美家园”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爱鸟护鸟、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为野生鸟类撑起“保护伞”。
活动现场,宣传展板整齐排列,吸引来往群众驻足观看。展板上,清晰展示蔡城塘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内鸟类的精美图片、生活习性与保护等级,让群众直观认识身边的“蓝天精灵”;详细刊载大通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生态环境、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形式,用真实鲜活的司法判例,向群众讲解破坏野生鸟类资源、损害生态环境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法院干警与爱鸟协会志愿者们一同向群众普及爱鸟护鸟知识,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科普非法猎捕、杀害、食用、交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等行为的危害性与法律代价,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伤害鸟类、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针对现场的青少年儿童,干警们用生动易懂、趣味十足的语言,讲述鸟类与人类和谐共生的密切关系,科普鸟类在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理念,让保护野生鸟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保护理念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既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也让爱鸟护鸟、守护生态的观念深入人心。” 大通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立足司法本职,严惩各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深化司法修复、普法宣传、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之美,以法治之盾护航飞鸟翱翔,携手社会各界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本报通讯员 魏小雨 本报记者 朱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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