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大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传民率检查组开展《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大通基督教堂、上窑基督教堂和上窑北洞山观音寺等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实地查看、现场问询、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及规范化管理情况,并针对《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
检查组认为,相关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积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切实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有效促进了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不足,检查组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宗教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知晓度,加大社会普法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化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三要提升执法能力,加强培训,建强工作队伍,强化执法监管,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及执法衔接制度,增强执法合力和效果。四要依法处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持续引导宗教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顾为民,副主任孙春来、刘福岩,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张倩茹参加检查,区人大常委、各工委(室)主任、区宗教局,上窑镇、大通街道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