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市场监管局“五一”食品药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28 17:15 点击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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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饮食用药安全,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通区市场监管局现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把好食品“入口关”

1. 选购食品要“三看”。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食品经营主体。一看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胀袋、破损;二看标签信息,是否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三看食品感官性状,有无异味、变色、发霉等异常。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2. 外出就餐需谨慎。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谨慎食用生食水产品、凉拌菜、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按需点餐,剩菜打包后应及时冷藏存放,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3. 网络订餐查资质。选择在平台公示证照齐全的商家,收到外卖后注意检查食安封签及外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无破损、无污染后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

4. 居家烹饪守规范。食材要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蛋和海鲜等。加工过程中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冰箱内食物不宜存放过满,定期清理,不吃变质、有异味或过期的食品。

5. 拒绝野生动物。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饲养、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摒弃“野味滋补”“炫耀野味”等旧观念,以健康、环保的方式享受美食,传递文明餐桌新风尚。

二、用药须“理性”

1. 购药渠道要正规。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或正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切勿通过无证摊点、个人朋友圈、不明网络链接等非正规渠道购药,以免上当受骗或耽误治疗。

2. 用药安全遵医嘱。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不可盲目自行用药。用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重点关注用法用量、禁忌及不良反应。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

3. 保健食品非药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切勿听信“包治百病”“根治”等虚假宣传。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理性购买,主动辨识“蓝帽子”标识和批准文号。

三、留证防“陷阱”

1. 保留消费凭证。购物、就餐、购药时,请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小票、收据、电子支付记录等凭证,为后续可能发生的消费维权提供依据。

2. 依法主动维权。如发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拨打 12315 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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