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10:01信息来源:大通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d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大通区民主东路5号,电话:0554-2519375,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大通区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470余条,基层政务公开信息3680余条。其中围绕服务经济和保障民生发布信息320余条;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4条,针对群众关切问题回应40条;聚焦民生关注热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不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公开信息2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区收到依申请公开34件,其中网上申请31件,当面申请2件,信件申请1件,主要涉及房屋征迁、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方面。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18件,部分公开9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件,重复申请1件。本年度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办理结果均为其他结果行政诉讼1,结果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我区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4件。进一步规范文件公开前置审查流程。始终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好隐私、错敏词排查工作,从源头切断涉密信息泄露等底线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现场调整+自行复核”的方式,对后台公开目录进行排序、移动、删除、隐藏(显示)等操作,于7月底前完成目录调整工作,确保了新旧目录匹配精确,无缝衔接。通过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立多媒体展示区、自助查询区、服务咨询引导区等多个区域,整合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库、便民服务自助终端等资源,实现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查询等服务功能。今年以来,依托大通区政务公开专区开展政策咨询90余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15次。做好3个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五)监督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责作用,加强牵头引领,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公开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失效信息、说明及时清理。通过召开专题会、整改培训会的形式不断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及业务能力的提升。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因未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3

行政强制

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同时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答复水平和对申请人的服务质效。

改进情况:通过优化信息系统和加强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了各类政策、动态的及时发布和更新,提高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严格把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办理流程,通过部门会商的方式对疑难事项予以解决,精准提供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共举办4场政府开放日活动,增强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大通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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