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对《大通区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清理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日前,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大通区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府办秘〔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城管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二、制定意义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级抓方向,区级抓过程,部门抓落实、从源头开展,依法抓典型、力保长效管理的思路,紧紧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其目的是规范全区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排放,有效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改善大通区空气环境质量,推动建成区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期望。
三、总体考虑
促进餐饮油烟治理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实现源头减量,推进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餐饮油烟治理是当前我们追求环境保护和美好生活的重大难题,是体现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必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社会参与,通过规范,逐步建立“源头避免产生-中端规范治理-末端加强管理”的餐饮油烟管理新模式,从源头上减少油烟污染产生。
四、起草过程
2022年2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区城管局起草《大通区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相关单位及社会人员进行意见征集。2022年3月,合法性审查通过形成送审稿报送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下旬,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五、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规范全区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排放,有效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改善大通区空气环境质量,推动建成区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期望,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
六、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部分内容、条细则,主要包括:
方案任务。适用区域:大通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油烟整治工作。餐饮行业不包括如下种类:兑制冷热饮品、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面点的。整治目的: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商户。一是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二是擅自设置的摊群点。三是无照、无证经营的。四是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五是经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一是未安装合格油烟净化设备且拒不改正的。二是布局不合理,条件不达标,设施不配套的。三是使用散煤及液体燃料不符合排放要求的。四是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指导提高、提升。一是依相关标准可以提升的。二是相关手续不完备的。三是其他需要提高提升的。整治标准。推动餐居场所分离。固定场所加工。证件齐全,卫生达标。油烟高空排放等。
(三)方案步骤。一是摸底排查阶段。梳理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分类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整治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安排任务。三是清理整治阶段。确定的整治对象逐个进行清理整治。第一阶段:对整改提升符合标准保留经营的餐饮经营户,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同意后予以保留。第二阶段:全面完成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清理整治工作。选择合适地点,引导界定摊群点入室经营。四是长效监管阶段。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
(四)部门分工。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关闭非法露天餐饮摊点以及管理临时规范点。同时做好行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已在网上备案的餐饮单位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查处撤销,并移交城管或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并提供油烟污染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协助查处违法违规餐饮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新申领营业执照的餐饮经管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餐饮服务业,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属于禁止设立范围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餐饮经营户及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管户进行查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现有餐饮经营户拟增设外置烟道提出建议;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鉴定和查处。
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在城区新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或标注可设置餐饮项目的位置,为相关部门审批核发餐饮项目证照提供依据,确保今后新批准餐饮项目具备专用烟道、排污管道等基本设施。
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饮经营户电线线路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餐饮经营户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消除隐患。
大通公安分局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生的暴力阻挠执法等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各乡镇、街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及维稳工作;加强长效管理。其他部门按照职责配合专项工作开展。
七、创新举措和保障下一步措施
坚持因地制宜,明确餐饮商户种类。对各类餐饮商户进行划分,科学分类管理各类餐饮商户,针对环铁路、居庆路等餐饮商户较多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坚持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按照部门联合整治的指导基础,对各部门职责进行划分,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无死角。坚持防范风险,明确公安执法支持。对整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暴力抗法现象,提请公安部门配合,保障安全执法。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大通区城管局
咨询科室:办公室
联系人:徐龙
联系方式:0554-250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