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孔店中学“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大通区孔店中学 “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70号)、《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2020〕17 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全面开展“县管校聘”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我校按岗聘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活力的人员动态管理机制,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推进我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岗位适配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与集中、学校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分级竞聘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孔店中学现有在岗教职工。
四、实施程序
(一)核定编制
我校将按照大通区教体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进行竞聘,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二)核定岗位
我校将根据区教体局核定的学校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和工勤岗位等各类岗位数量,聘任时不得超过核定的岗位数量。
(三)组织竞聘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我校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1、宣传发动
我校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 100%。
2、成立机构
我校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经我校校务委员会议通过,名单如下:
(一)、孔店中学“县管校聘”领导小组
组长:郑仁义
成员:郑怀义、朱红
(二)、孔店中学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郑怀义
成员:郑仁义、朱岳、叶俊峰、朱红、童志阳、景辉、方伟、程勋广 、黄建明
(三)、孔店中学争议协调小组
组长:朱红
成员:朱岳、郑怀义、叶俊峰、方伟
上述各小组名单已在校内公示 5 天,无异议。报大通区教体局备案。
3、制定方案
我校严格按照大通区教体局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结合学校实际,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大通区孔店中学 “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大通区孔店中学“县管校聘”教学岗位竞聘量化实施细则》。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大通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我校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中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
优先竞聘条件: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须有区教体局任命文件)优先竞聘。
一票否决:(1)有违反师德师风或违纪现象;(2)竞聘材料弄虚作假。
4、个人申请
(1)竞聘条件
按照《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教师个人申请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③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新上岗资格证暂不作要求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④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⑤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竞聘申请
按照《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学校提交交流申请(仅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直接聘用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和跨校竞聘申请,填写《大通区教职工岗位竞聘意向申请表》,其中申请交流和跨校竞聘的须经我校审核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直接列入待岗人员。竞聘人的竞聘资格由学校竞聘工作小组审查。
5、开展竞聘
我校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1)组织调动
我校跨乡镇学校交流调动,由教师本人申请,双方学校签署意见,经大通区教体局党组研究,方可实行组织调动任职。
(2)直接聘用
按照《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上级组织选派参加交流支教(包括援疆等)期满返校的教师、3年内退休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患重病的教师,可直接安排或在原学校直接聘用,报大通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我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相关人员解释详见《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附件 2。
(3)校内竞聘
按照我校工作需求,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我校教职工须填写《大通区教职工岗位竞聘意向申请表(校内)》,学校竞聘工作小组组织竞聘。具体细则见《大通区孔店中学“县管校聘”教学岗位竞聘量化实施细则》。学校竞聘工作小组根据区教体局核定的各学科编制数及考评总分由高到低聘任,但不得超出区教体局核定的各学科编制数。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学校竞聘,按照《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 98%(低于 1 人的按 1 人计),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 95%。竞聘结果将报大通区教体局备案。同时校内竞聘聘用的人员不再参与跨校竞聘(组织调动的除外)。
(4)跨校竞聘
跨校竞聘的对象为在我校竞聘未聘人员和自动放弃在我校竞聘资格的人员。我校空缺岗位由大通区教体局统一公布后,竞聘人向同类别的意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只限报一所学校,但可以多个岗位,甚至服从学校分配。跨校竞聘由有关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大通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按照《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新参加工作3年内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参加跨校竞聘,若确需参加跨校竞聘的,只能在乡村学校中寻聘。
(5)组织调剂
我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
(6)待岗人员处置
按照《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的教师、未能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调剂的教师,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待岗人员原则上在原任职学校培训或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
待岗期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勤奖部分可按实发放),年终一次性奖励发放标准的一半,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艰苦补贴正常发放。待岗期最长为 12 个月,期间仍未竞聘上岗、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区教体局调剂的教师,实行教师退出机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7)办理手续
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我校将与上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书》,期限原则上为3年,实施对教师的评估与考核。聘用合同书可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条款和内容。
(8)聘任录用
竞聘工作结束后,我校将竞聘结果上报大通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五、岗位竞聘
(一)校级领导聘任
学校校级领导根据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考察任命。
(二)中层干部竞聘
根据大通区编委办和大通区教体局文件规定中层职数,设定中层岗位,优先竞聘。
(三)班主任竞聘及班主任聘任学科教师
学校公布班主任岗位(凡申请教学岗位老师都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班主任确定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竞聘结束后,从已竞聘的教师中进行选聘确定;其二,可由已竞聘教师个人申请和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班主任人选确定后,班主任自然聘任本班各学科教师,未聘人员可参加科任教师竞聘。待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岗位,由考评组提名,提交学校竞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四)科任教师竞聘
根据我校设置教师岗位总数,减去直聘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对应的学科岗位,公布实际学科岗位。由学校按照岗位需求择优聘任,统筹安排。未聘人员可以申请教辅岗位的竞聘。
(五)教辅岗位竞聘
我校公布实际教辅岗位。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和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根据《大通区孔店中学“县管校聘”教学岗位竞聘量化实施细则》进行考评,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入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统筹安排。当岗位没有专职人员应聘时,学校可由相关已聘人员兼任,兼任按一定的工作量计算。
(六)竞聘要求
每一轮竞聘中,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学校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教师竞聘岗位填写申请表时,须填写一份承诺书,承诺以下条件:1、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愿意承担满工作量和适当的超工作量,热爱学校;3、按学科标准及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教书育人;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通区教体局的相关规定,为人师表。
六、保障政策
1、交流激励政策
按照《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
2、考核评价机制
我校将结合实际,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绩效差距。
3、建立退出机制
按照《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拒不服从我校工作安排、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待岗培训时间满 12个月仍未聘用等人员,按教师退出机制执行;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或违法乱纪等须退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必须退出教学工作岗位。并报大通区教体局备案。
七、实行争议调解仲裁
根据《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教师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争议调解小组及时处理,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大通区教体局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服从区教体局调解的可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八、时间安排
根据《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2020〕17 号)文件要求,我校在2020年7月底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机构;并进行“县管校聘”工作宣传、动员工作;2020年8月初出台学校“县管校聘”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8 月18日前之前,将我校“县管校聘”相关材料上报大通区教体局备案。2020年8月21日前完成跨校竞聘工作。
九、注意事项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我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
《大通区孔店中学“县管校聘”教学岗位竞聘量化实施细则》。
大通区孔店中学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大通区孔店中学“县管校聘”教学岗位竞聘量化实施细则
根据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2020】17号)制定本细则。按照上述文件和《大通区“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并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中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
1、优先竞聘条件: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须有区教体局任命文件)优先竞聘。
2、一票否决:(1)有违反师德师风或违纪现象;(2)竞聘材料弄虚作假。
3、教学岗位为各学科教学岗,工作量以大通区教体局提供数据为准(见下表)。

4、如竞聘成功人员工作量未满,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再行安排其他工作(具体工作量另行安排)。
5、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竞聘教学岗以教师资格证学科为准。
竞聘细则:
一、考勤。以2017年9月-2020年7月三学年实际考勤得分除以每学期总分乘以100%计算出勤率。按以下规则计分:90%≤实际出勤率≤100%计10分;80%≤实际出勤率<90%计8分;70%≤实际出勤率<80%计6分;60%≤实际出勤率<70%计5分;60%以下计0分。
二、工作量。以2017年9月-2020年7月三学年安排周工作量乘以科目系数计入总分,另班会课加1分、中层领导享受课时计入总分。
三、教学成绩。以2017年9月-2020年7月三学年每学期所得名次计分,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8分,第三名计6分,同一学期如任教不同学科或不同班级,以最高名次计分,不重复计分。支教交流人员以所在中心校认定成绩折算计入总分,第一名计10分,第2-3名计8分,第4名及以下计6分。
四、教学过程。以2017年9月-2020年7月三学年每学期实际教学过程得分按满分5分折算计入总分(即实际教学过程得分乘以权重25%)。
五、加分项。
1、班主任每学期加3分,中层领导每学期加3分(以上级正式下文为准),教研组长每学期加1分;以上加分不叠加,以最高分计入总分。
2、2017年7月-2020年8月三学年内,各类表彰、教坛新星、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教师个人学科竞赛获奖(学生获奖除外)加分,论文不加分。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表彰、竞赛获奖项目须经学校推荐参加,且表彰单位为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方可加分。
3、申报国家级研究课题、并以结题,参与课题研究人员一次性加3分。
六、扣分项。2017年9月-2020年7月三学年如被上级相关部门处理(以上级正式文件为准)则按下述要求扣分:通报批评1分,警告2分,记过3分,撤职4分。
备注:1、直接聘用人员无须参加校内竞聘;
2、以区教体局核定的各学科岗位数量按量化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3、支教交流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经中心校认真的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教学过程数据。
大通区孔店中学
2020年8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2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