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河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洛河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淮南市洛河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洛河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减少大气污染,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消除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办公室文件关于征求《淮南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大通区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持续强化全区域全年秸秆禁烧,遏制午季(2024年5月1日0时至2024年8月31日24时)、秋季(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5年4月30日24时)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荒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为,其中5月20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以及重大活动保障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为重点时段,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秸秆禁烧是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任务,直接关系空气质量改善。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社会监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禁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建立包保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各村、社区两委是本辖区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秸秆禁烧逐级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禁烧任务细化到每一块田、每个责任人。镇包保领导、工作人员及村(社区)有关人员包村民组,村民组包具体田块。全面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各村(社区)要完善包田责任人通讯录,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镇环保站。
(三)加强巡查监管,及时上报信息
1.加强巡查监管。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严禁将秸秆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输电线路周边,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坚持“空间有责、时间无息”的巡查原则,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等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各村(社区)在禁烧重点时段 24 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及时查处;实行人盯人、人盯地,确保每一地块、路段、沟道都有人监管。镇督查巡查组加强巡查检查,镇党政办负责巡查用车保障,严格按照《洛河镇禁烧工作巡查制度》相关规定落实巡查登记和信息上报。对发现违规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的,立即制止、查处。镇环保站要充分利用“环保卫士”探头,开展不间断监控,及时发现火点情况并留存有关图片、视频资料。
2.定期通报情况。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村(社区)要坚持“一天一报”制度,每天下午3:30分前报镇环保站。报送内容包括:发生火点数、群众举报数、现场灭火数、现场处罚数、追踪处罚数、出动人员车辆数及执法工作动态等。要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3611134(晚上)、3611055(白天)。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火点或接到举报焚烧秸秆、荒草、垃圾行为电话后要及时通知所在村、社区,所在村、社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和确认后,上报涉及包村(社区)领导、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同时认真做好火点信息的图片及文字记录,并将处理情况整理后(包括接电话时间、焚烧地点、处理情况等)于当日24:00前上报镇环保站。
(四)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禁烧宣传教育,通过倡议书、通告、标语条幅、宣传车、村部大喇叭以及网络微信、有线广播、科技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村(社区)、组开展宣传动员,全方位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法规、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违规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要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杜绝祭祀焚烧造成的田地过火引燃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安全知识普及,防止农机失火引燃秸秆等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千方百计引导群众自觉承担禁烧的责任和义务,做好责任田秸秆、杂草的收整拉运,切实清除地块焚烧源。要及时公开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营造全民禁烧秸秆氛围。
(五)强化帮扶服务,加强秸秆管理
镇、村(社区)要成立应急救火队伍,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清运队伍,清理沟渠田头存量秸秆,对零星地块和困难群众及时给予秸秆清运和帮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及时调度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旋耕播种,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加强秸秆堆放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
四、严格考核奖惩
(一)查处违法行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荒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应立即制止,同时报公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责任倒查。镇环保站会同督查巡查组人员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对发现的火点及时查处。镇政府根据环保卫星遥感监测和中央、省、市督查结果,发现1个及以上焚烧火点的,扣除所在村(社区)镇、村两级所有包保人员全部保证金并不再奖励,并对该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包片(组)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处理。区(含智能监控)督查巡查发现并通报的,发现有焚烧火点扣除所在村(社区)镇包保领导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镇、村(社区)两级包片(组)责任人保证金(1个火点扣200、2个火点扣300、3个火点以上扣除全部保证金),并不再奖励,并对该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包片(组)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镇级督查巡查发现有焚烧火点村(社区)参照区里的处理方案。
(三)严格实施考核。继续实行履责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由镇、村(社区)两级包保人员个人缴纳,2024年5月31日前集中缴纳至镇财政账户(账户名:淮南市洛河镇人民政府;账号:24348-079;开户行:交通银行淮南大通支行;用途:2024年秸秆禁烧履责保证金;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17755493303)。镇镇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每人缴纳履责保证金1000元(全年)。镇党委、镇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社区)季度量化考核范围进行严格考核。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确定为全省、全市、全区“第一把火”和全镇火点数最多的村(社区)严格实施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每个火点所在的村(社区)包片责任人扣除当季禁烧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对于实现“零火点”的村(社区),全额退还镇、村(社区)包保人员个人缴纳的保证金,并按照“区秸秆禁烧方案”给予双倍保证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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