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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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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054733/201911-00031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1-05 00:00
发布机构:
九龙岗镇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2019-11-05
废止时间:
2029-11-05
名
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点
击
量:
文
号:
关
键
词: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索
引
号:
003054733/201911-00031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1-05 00:00
发布机构:
九龙岗镇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2019-11-05
有
效
性:
2029-11-05
名
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点
击
量:
文
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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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05 00:00
信息来源:九龙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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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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