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大通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行政执法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6-02-05 09:20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救济途径:

1.拨打各相关事项服务指南中公示的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0554-2516430。

3.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通人民政府(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提起行政复议

4.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大通区人民法院(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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