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16:22信息来源:大通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园区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地区有关企业:

近日,省安委办印发《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

期多起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皖安办明电[2021] 25号),

要求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和国务院安委办近期多起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迅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形成齐抓

共管工作合力,标本兼治强化燃气本质安全。为深刻汲取事

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突出重点,立即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以近期各地接续发生的多起燃气事故为鉴,紧盯

政治敏锐性不强和吸取教训不深刻、施工安全管理混乱、从

业人员素质和群众安全意识不高、燃气企业重发展轻安全、

燃气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天然气

保供企业、燃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等,立即组织开展燃

气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健全台

账,并动态更新、闭环管理,针对危及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

行为,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并定期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二、齐抓共管,着力形成安全监管合力。严格按照《淮

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职

责分工要求,全面履职尽责。负责具体实施本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城管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市场监管负责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促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通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违法运输经营等行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交通执法一大队要依法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应急管理负责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教育、民政、旅、卫等其他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综合施策,统筹提升燃气本质安全

要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为契机,全面开展地下管

网普查,摸清燃气管道基本信息和安全状况,推动城市普遍

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管网压力、流量以及

相邻地下空间泄漏情况,提升早期预防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职工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要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建、商、市场监管、教体育、消防等部门要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场所,特别是位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企业食堂等重点场所,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附件: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 32号)

2《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多起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皖安办明电[2021]25号)

 

大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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