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卫健委下属机构(2026)
大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职责:
1、《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2、辖区内助产机构的业务管理,以监控剖宫产手术率为重点的产科质量管理,开展督导与考核;
3、医疗机构母婴保健许可及母婴保健服务合格证发放考核工作;
4、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5、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托幼机构卫生管理、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管理和围绝经期妇女免费取环等服务工作;
6、增补叶酸、母婴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7、围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开展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王艳霞
办公电话:2512822
邮政编码:232033
网 址:https://www.hndt.gov.cn/public/column/118323391?type=2
办公地址:大通区居庆路卫生综合楼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大通区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
职责:
1、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制订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免疫规划工作,负责辖区内疫苗的计划、采购、配送和预防接种管理;
3、负责辖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疫情分析,指导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单位疫情收集、报告;开展免疫、消毒、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指导工作;
4、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测和盐碘、尿碘检测及其他的卫生检验工作,负责辖区内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
5、指导考核辖区内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指导和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7、开展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负责人:宗官波
联系方式:2211815
邮政编码:232033
网 址:https://www.hndt.gov.cn/public/column/118323391?type=2
办公地址:大通街道居庆路大通区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辖区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免费为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高血压及糖尿病病人随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儿童计划免疫等服务。
2、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
3、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住院服务。
4、提供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负责人:宗官波
联系方式:2517582
邮政编码:232009
网 址:https://www.hndt.gov.cn/public/column/118323391?type=2
办公地址:大通居仁村三区北50米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孔店乡中心卫生院
工作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卫生院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朱珠
联系方式:6221086
邮政编码:232068
网 址:https://www.hndt.gov.cn/public/column/118323391?type=2
办公地址:大通区孔店乡012县道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九龙岗镇卫生院
工作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协助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开展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评估和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和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开展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两卡制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以及家庭医生履约工作。
13、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监督巡查和信息报送工作)。13、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卫生院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陈颍元
联系方式:2504556
邮政编码:232035
网 址:https://www.hndt.gov.cn/public/column/118323391?type=2
办公地址:大通区辅路九龙岗派出所附近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窑镇中心卫生院
工作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开展常见病诊疗服务和中医药技术服务,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汪海军
联系方式:0554-3605208
邮政编码:232033
网 址:https://www.hndt.gov.cn/public/column/118323391?type=2
办公地址:大通区国庆东路镇政府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洛河镇卫生院
工作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开展常见病诊疗服务和中医药技术服务,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王积河
联系方式:0554-3611165
邮政编码:232007
网 址:https://www.hndt.gov.cn/public/column/118323391?type=2
办公地址:大通区洛河镇镇政府对面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皖公网安备 340402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