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9-26 10:21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大农〔2025〕40号

 

关于区十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贺文波委员:

您在区届政协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局承担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生产源头环节监管食品安全。从2023年下半年起,省级搭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用于监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截至目前,我区(不含经开区)共入网智慧监管平台173家生产种植户,农资店42家;共有绿色食品15个,有机食品2个,名特优新产品1个。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安全评价指标位居全省农业占比小区第6位。

关于您提出的第条建议。我区从2017年开始,每年拨付乡镇8万元检测监管经费,每乡镇2万元,用于保证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同时,每乡镇监管站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兼职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学历均为大专及以上,有效地保障了检测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2024年至今共上传监测数据1644条,均未检测出超标。截至目前,我局和乡镇工作人员共19人已巡检186次,宣传材料印发16次,技术材料印发1次。查处农资打假案件6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次,罚没款合计9430元。2025,我区例行监测任务190份和市级监督抽查40份的任务正有序进行中已完成市级例行检测蔬菜8批次、禽肉2批次、水产品2批次,市级专项检测草莓5批次,桃4批次。下步将进行葡萄等农产品的专项检测。

关于您提出的第二条建议。我局负责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工作,农村小作坊、小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工作由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承担。

关于您提出的第三条建议。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控农兽药残留,我局针对重点问题品种(豇豆、“六条鱼”)加强日常监管。每月开会调度,每周向乡镇通报数据,提醒督促乡镇工作人员完成每周巡检任务、信息上报和农产品快检工作同时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定期到市场进行初级农产品检查。下步将尽快完成农残检测等设备安装工作,将合格证开具与快检设备问题放在工作的重点位置,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乡镇监管机构条件建设,配齐更新检测设施设备,提升乡镇监管、检测和服务能力。

关于您提出的第四条建议。不属于我局负责范围。

最后,感谢您对大通区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2512912

人:俞秋洋

办理单位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答复日期2025813

(加盖公章)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813日印发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三类。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