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大通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治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筑牢信念根基,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大通区司法局党支部学习计划》,不断强化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学习机制,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共开展专题党建学习5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交流研讨1次,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政治素养。同时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上党课、交流学等方式,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区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在工作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区局党支部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切实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每季度上好一次党课,组织好每月的党员活动日,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同时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着重从业务骨干和一线工作优秀分子中培养发展年轻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员队伍活力。2023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
三是聚焦为民服务,打造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推进新时代机关党建的重要抓手,以法治大通建设为目标,精准定位“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党建品牌,积极做好机关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整合,推动党建引领与司法行政业务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共同提高。在“双提升”宣传工作领域,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宣传走访,听取群众对区司法局工作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是严肃党内监督,强化正风肃纪。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月23日,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党风廉政专题会,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大通区司法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从制度机制等方面强化纪律建设。4月11日,组织全区司法行政干警观看《问剑破局》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以求真务实精神抓落实
一是明确重点任务,提升工作质效。为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率,年初制定了全年重点工作12大类86小项。制作每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表,每月定期以工作月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大通区司法局工作提示函制度》,对未完成序时工作进度的单位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人给予提醒、督促,确保引起各单位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人高度重视,着力推动工作开展,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区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区司法局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司法局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15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15个方面的问题,整改已完成14个,完成率93.3%,制定整改措施33条,制定完善制度7项。未完成问题为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根据淮南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规定,每个司法所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在编人员,目前洛河所、大通所仍是1人所。
三是推进法治建设,落实法治责任。4月28日,召开大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书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审议通过《中共淮南市大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大法发〔2023年〕1号),对全年法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上窑镇、孔店乡党委书记和区委编办主任在会上进行了述法。5月12日,组织召开大通区2022年度专题述法评议会。九龙岗镇、洛河镇镇长,大通街道办事处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局长进行了述法,现场评议组从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进行问询和打分,并在区政府网站和大通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对五位述法人进行网络投票,切实发挥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5月30日,召开制度建设协调小组会议,审议《大通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研究有关工作。为深入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大通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大法办发〔2023年〕1号)、《关于开展大通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察的通知》(大法办发〔2023〕4号),对两大执法领域整治情况开展实地督查,通过走访两家责任单位和三家相关企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收集企业反映问题线索2件,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4月27日,抽取全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执法领域执法卷宗15本进行评查,并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推动全区执法案件办理不断规范化。做好全区2023年度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通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大司〔2023〕15号),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4月7日,召开大通区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会,着力提高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升规范行政行为水平。截至2023年6月8日,区政府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0件,开庭审理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50%;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被申请3件,均按要求进行办理及答复。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平安建设。常态化开展双提升宣传活动,组织干警进村(社区)入户走访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每周安排专人对走访群众进行电话回访,着力营造人人知晓、支持肯定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浓厚氛围,累计走访宣传2000余人次,电话宣传800余人次。接收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31人,解除社区矫正16人,给予训诫处分6人次、警告处分4人次,现在册人数72人。共接受检察院、法院委托的审前评估20人次,开展社区矫正案卷评查和社区矫正对象列队训练、集中点验各1次,有效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业务能力和监管能力。严格做好刑释解矫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共接收刑满释放43人、解除社区矫正16人、完成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7人,按要求落实衔接帮教。重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组织28名社区矫正对象报名参加电工、中西式烹调师以及电子商务等专业技能培训。发挥远程探视“亲情桥”作用,累计接收156次申请,成功进行远程探视132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民间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解制度,司法所每月定期走访摸排纠纷,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5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16件,积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各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全方位为居民群众、村(社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增强辖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3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以提高调解员素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提升调解技巧,拓宽调解思路,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共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会12次。
五是贴近群众需求,优化法律服务。紧扣百姓需求,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春节、元宵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结合区局每月重点工作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社区)普法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50余人次,解决法律问题34件;开展集中普法活动43场次;全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培训会26次;组织各村居开展普法活动229次。上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课,与区教体局共同提醒各法治副校长上好开学普法第一课,发挥好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联合区教体局印发《关于加强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设立法治工作室,积极上好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课。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4次,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4件,其中刑事案件128件、民事案件26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效果仍有不足。针对全区各个层级、各类重点人员开展的针对性宣传较少,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效果不够深入,影响范围不够广泛。二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还有欠缺。各级各部门重视程度、发挥力度不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程序化要求认识不够明晰。三是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四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存在困难。目前无专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只有2名兼职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其中1名为司法行政编制,1名为事业编制,与改革要求差距较大。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
(一)狠抓作风建设和素质提升。秉持“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工作理念,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将“双提升”工作与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 坚决守住安全监管工作底线。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与安置帮教对象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精准、防范有效、管控有力。强化监管教育,通过信息化核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行为动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体制机制,根据大通区实际,制定印发《大通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形成程序完备、权责统一、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四)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发挥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深化减证便民和“放管服”改革,强化法治建设监督检查,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做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省级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工作,纵深推进法治大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现代化美好大通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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