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政协四次会议第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立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机构运营中的困难及对策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就有关情况依职能答复如下:
目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同样享受《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即床位运营补贴。根据《淮南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2022年版本)》(淮民养老〔2022〕31号)文件规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身体状况、评定等级、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对符合开办条件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以养老机构实际入住服务对象的人数、月数等作为补贴计算依据。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按照入住老年人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和600元运营补贴,原则上收住自理老人不再予以补贴。
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养老机构数量增多,床位运营补贴资金需求持续扩大,而区级财政收入受经济形势、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资金筹措面临较大压力,同时,部分养老机构在申报补贴时,存在资料提交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准确等问题,需要反复补充和修正,导致补贴发放延迟。经核实,我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市级资金已全部支付到位。
今后,为确保床位运营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各养老机构手中,区民政局将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经审核无误的养老机构名单、补贴金额等数据,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前的最终核对工作,与财政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床位运营补贴资金高效、精准地惠及养老机构,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2519002
联 系 人:唐根生
大通区民政局
2025年7月9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淮南市大通区民政局 2025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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