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1 15:36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体育局、团委、广电局、足协,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安徽省体育局 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加快发展校园足球的实施办法》(皖教体〔2015〕4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体育局  共青团安徽省委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安徽省足球运动协会    

2025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

工作的若干举措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足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校园足球育人功能

1.坚持健康第一。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校园足球发展规律,以足球运动践行五育并举,把立德树人融入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全过程各环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在足球运动中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顽强拼搏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加强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

2.注重以文化人。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校园足球嘉年华、运动会、文化节、展览展示、研讨论坛、文艺创作等活动,注重在足球活动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让踢球的学生心中有理想、脚下有力量。积极创作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足球文化作品,在全社会弘扬健康向上的校园足球文化。

二、完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

3.加快推广普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足球运动,将足球作为校园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好校园女子足球普及推广,强化校园女子足球条件保障。中小学要把足球作为体育课教学和课后延时服务的重要内容,鼓励成立足球社团、兴趣小组、俱乐部,开发开设足球校本课程,推动校校有球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课程设置不得少于体育课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建立班级代表队。高校要强化公共体育课程足球教学,深化俱乐部制教学改革,鼓励开设足球选修课,推动每个院系有球队。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开展符合幼儿成长规律的足球趣味活动。

4.建好特色学校。各地要充分发挥特色学校在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中的基础性、示范性作用,加强特色学校区域统筹,调动中小学校建设积极性,推动地区、城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围绕课时、竞赛、师资、场地、经费五个核心指标,加强特色学校条件保障,健全指导、评估和激励机制,促进特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成色。

5.强化师资建设。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配齐配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色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兼职足球教练员岗位。畅通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进入学校任教渠道。分级分类开展校园足球师资专项培训,将校园足球师资培训作为国培、省培计划的重要内容。支持高校足球专项学生到中小学顶岗实习。落实《中国足球协会各级各类教练员参与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计划(2024-2035)》,加强校园足球教师培训和教练员等级培训。

6.加强教学训练。各地各校要以培养兴趣爱好、掌握专项技能、形成竞技能力为导向,深化足球教学改革,构建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和学段特点的校园足球一体化课程体系,并将课余训练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将足球教研纳入各级体育教研员的重要工作内容,鼓励各地建立校园足球名师工作室。鼓励校园足球优秀苗子参加青训中心、体校、社会青训机构高水平训练,探索“满天星”训练营与青训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建。鼓励各地选拔优秀足球教师、教练员、运动员赴国内外足球发达地区学习交流、训练竞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高水平体育课后服务和教练服务。

7.优化赛事体系。整合教育和体育足球赛事资源,联合举办安徽省青少年足球联赛(简称“徽青赛”),推动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打造覆盖全省、上下贯通的青少年足球品牌赛事。搭建覆盖全员的校内足球赛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省级足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小学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代表队,每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班超联赛”。常态化举办全省校园足球夏令营,加强“满天星”训练营间交流比赛。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际友谊比赛、主客场制比赛,积极参加区域性、全国性高水平青少年足球比赛。

8.畅通成长通道。抓好全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建设,探索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体系。对进入职业俱乐部梯队和一线队的高中生、大学生可保留学籍。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办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转型为新型足球学校,建设成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完全中学。鼓励各地探索“市队校办”模式,深化体教融合,推动校园足球与青训体系融合共建。支持高校足球学院和足球运动专业建设,鼓励高校申报足球运动专业、足球职业学院以及组建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积极探索体校和高等院校贯通培养。

9.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的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校园足球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体育、财政等部门加强校园足球政策保障力度,统筹相关经费渠道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稳步提高校园足球场地建设数量,完善足球场地配套设施。特色学校按规定统筹学校公用经费等相关经费渠道,支持开展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等活动。

10.严肃赛风赛纪。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严查弄虚作假、球场暴力、消极比赛等违纪行为,守牢赛风赛纪底线,将校园足球比赛作为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强化校园足球管理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对腐败现象“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足球发展环境。

11.守牢安全底线。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加强校园足球日常教学、训练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做好校园足球比赛组织管理,排除安全风险隐患,防范运动意外伤害,加强医疗应急保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健全多方参与的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鼓励支持学校为所有学生购买运动意外伤害专项保险。

三、加强校园足球组织实施

12.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校园足球工作,完善各级校园足球工作领导推进机制。教育部门履行好青少年校园足球主管责任,负责校园足球的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和推进落实。体育部门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行业支持、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发展改革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建设予以支持。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校园足球工作。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支持力度,统筹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共青团系统负责组织或参与开展校园足球文化活动。足球协会发挥专业技术作用,加大业务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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