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教体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大通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3 15:28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街道)、辖区各校(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18部门《安徽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大通区教体局等14部门制定了《大通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通区教育体育局      中共大通区委宣传部

大通区科技局          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公安分局           

大通区民政局         大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通区文化和旅游局   大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通区消防救援局

共青团大通区委员会            大通区妇女联合会

大通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大通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2月23日

大通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17部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及安徽省教育厅等18部门《安徽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基〔2025〕1号)要求,全面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新格局,促进辖区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大通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核心目标,以辖区学校为圆心、行政区域为载体、各类育人资源为纽带,整合政府部门、学校、街道社区、家庭、社会机构等多元主体,明确职责、联动协作的协同育人工作模式。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淮南市下达的“教联体”建设任务,实现辖区育人资源有效整合、协同机制健全完善;到2026年,“教联体”运行质效显著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充分释放;到2027年,建成覆盖全面、机制顺畅、特色鲜明的协同育人体系。

二、部门协作

1.教育部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体育部门: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 深入开展教育体育支教志愿者活动等,帮助中小学校提高体育教学和训练质量,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整合体育资源,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开放。

2.宣传部门:统筹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学生审美鉴赏能力。深入宣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 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网信部门:做好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集中力量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3.公安部门: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依法依规开展校园安全防范监督指导, 选派优秀公安干警出任中小学公安法治副校长,支持学校推行公安民警、辅警、学校保安员以及志愿者等组成的“校家警护学模式”、开展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和“最小应急单元”演练等工作。

4.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 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支持学校、家庭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普及健康素养“66条”。

5.民政部门:加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配合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指导服务。

6.文化和旅游部门:利用寿州窑遗址、新四军纪念林、大通万人坑教育馆等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馆校协作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戏曲进校园”等工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社会有关方面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引导创作满足青少年审美需求的优秀文艺作品, 推动普及推广。

7.科技部门、科协:统筹科技馆、科普基地等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组织开发形式多样的探究式科技教育课程资源,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科普讲堂等学习实践活动,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8.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安全体检制度,提供标准和技术支持。

9.消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0.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学生用品安全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1.妇联组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家庭提供指导服务。

12.共青团组织: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联建共育机制,广泛争取社会资源,为少先队组织开展体验生活、感知社会、了解国情等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提供支持。

13.关工委组织:发挥“五老”作用,开展“弘扬好家风 五老育新人”活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和课后服务等工作。

三、学校主导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加强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按照场地共用、资源共享、务求实效的原则为家长学校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规范日常管理,落实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师队伍、教学科研等,动员家长参加家长学校培训。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主动加强同大通万人坑教育馆、新四军陈列馆、淮南市烈士陵园等社会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依据不同基地资源情况联合开展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有针对性地常态化开展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实践教学、志愿服务、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研学活动等。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四、家庭尽责

1.履行主体责任: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培养良好品行和习惯。

2.建设优良家风:培育积极健康家庭文化,弘扬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家庭关系。

3.树立科学理念: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培养,掌握正确教育方法,多陪伴关爱、引导鼓励。

4.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培训和家校互动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

5.拓展实践空间:带领或支持子女参与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6.关爱特殊群体:留守儿童家长定期与子女联系,书面告知委托照护情况给学校和社区。

五、街道社区支持

1.纳入公共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保障资源、经费、场地等投入。

2.建设指导站点:依托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家长学校等指导服务站点,配备专兼职指导人员,重点关注特殊儿童家庭。

3.开展实践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年龄特点的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提供校外活动空间和假期管护场所。

六、社会资源单位参与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利用大通万人坑教育馆、新四军纪念林及陈列馆、淮南市烈士陵园等,开展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开发适合学生的课程项目,支持学校思政实践和综合实践活动。

2.体育场馆:为学校体育教学、学生锻炼提供场地、设施和专业指导。

3.文化场馆、科技馆等:开放文化艺术、科普类活动和资源,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心理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与学校建立协同机制,畅通心理健康转介就医通道。

5.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等: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开放文体场馆,提供实践资源和指导。

七、保障措施

区教体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会同相关部门将“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政策保障, 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实落地;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共同研究、推动破解学生成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相关部门、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落实育人责任,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条件保障,凝聚“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育人合力。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大通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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