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通区区属各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的认定评审,认定我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共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人。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金为600元,资助金共为4200元。
经网上公示(11月3日-11月1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特此说明。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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