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公示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11-17 11:11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经大通区区属各中、小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的认定评审,认定我区义务教育阶段32位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条件,其中小学非寄宿生21人,初中寄宿生3人,初中非寄宿生8人。

2025年秋季按小学阶段非寄宿生每人补助312.5元,初中阶段非寄宿生每人补助375元,初中阶段寄宿生每人补助750元标准。共补助1.18125万元

经网上公示(11月3日-11月1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

特此说明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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