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公示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4-07 08:55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经大通区区属各中、小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的认定评审,认定我区义务教育阶段202位学生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条件,其中小学非寄宿生180人,初中寄宿生13人,初中非寄宿生9人。

2025年春季按小学阶段非寄宿生每人补助312.5元,初中阶段非寄宿生每人补助375元,初中阶段寄宿生每人补助750元标准。共补助6.9375万元

经网上公示(3月27日-4月3日),公示期内无异议。

特此说明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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