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通区2026年30项民生实事落实方案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皖民生办〔2026〕1号)、《淮南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30项民生实事落实方案的通知》(淮民生办〔2026〕1号)精神,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 年30项民生实事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坚持高位推动,以更强担当筑牢民生底线。各项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高频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项民生实事按时保质完成。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村(社区)公示栏、“网格员入户”等渠道,推动政策信息精准直达基层,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要注重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每月25日前报送至区发改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通经验”。
突出精准施策,以更实举措推进民生项目。各牵头单位、乡镇(街道)是民生实事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提升要素供给能力。在项目规划布局上,要统筹城市社区与农村地区群众需求,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确保项目布局科学、惠及广泛。要分类组织推进,对工程建设类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抢抓施工黄金期,力争9月底前基本完工。各牵头单位要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工作举措,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主动对接乡镇(街道)解决用地、资金、审批等环节问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健全长效机制,以更严要求提升民生质效。区发改委将健全民生实事工作推进机制,全程跟踪问效,适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自觉接受市级监督检查,多措并举提升项目建设质效。区财政局要指导各牵头单位和乡镇(街道)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关键处,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区审计局要强化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26年3月19日
2026年30项民生实事落实方案
一、促进就业(2项)
1.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积极推进政策宣传和政策解答,支持协助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因地制宜建设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1个,支持技工院校招收“两后生”和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通过安徽阳光就业网、区政府官方网站等多种方式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2)全区共建设“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1个,坚持“因地制宜、便民可达、覆盖全面”原则,以城市社区、乡镇集市、产业园区周边、人口密集小区为重点,统筹规划服务站选址,服务半径辐射周边三公里范围内群众、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点带面推进“三公里”就业圈赋能扩面,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基础,促进劳动者就近就业。
(3)宣传和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深化合作,面向“两后生”、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深度融合、精准匹配。
2.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28人次。(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社会机构、职业院校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2)紧盯市场需求,指导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开设课程,提升培训的实用性。鼓励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积极参加培训。
(3)残疾人培训费用从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配套,参加培训的残疾人享受培训补贴(含交通补贴),原则上按800元每人次进行补贴,各乡镇(街道)可根据不同培训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
(4)借助中国残疾人就业管理系统,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进度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二、社会保障(1项)
3.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需要在大通街道建设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在4个乡镇适宜地点建设3个农村幸福院。(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已开工建设,加强建设进度调度,尽快完工。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完成工程、消防等验收,力争6月底投用。按照改建类、补建类、配建类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落实补助。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床位运营补贴,参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发放运营补贴,两种补贴可同时享受。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加大农村幸福院支持力度,统筹省、市财政资金,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幸福院给予4万元/个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建设补助可用于农村幸福院建设、修缮、设施配置等。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老人家庭分担一点等多元筹资模式,推动农村幸福院可持续运营服务。
(3)建立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在省级财政奖补基础上,市、区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4800、6000、7200元/人/年,所需资金与市级按5:5分担。指导督促公办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4.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一户多残”(一户两人及以上残疾)、重度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孤寡独居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按照淮南市动态调整2026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落实保障,并按月足额发放。
(3)开展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4)根据民政、农水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身份属性,由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5.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11人次,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9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工会、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区级工会主动发现、市级工会审核评估、职工自主申报机制,积极引导困难职工通过“职工之家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帮扶救助。根据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类别,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支持,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足部分由市、区工会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确定。
(3)推动困难职工信息数据共享,与民政、医保等部门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加强城镇低保职工、在职职工大额医疗报销等方面数据共享、信息核对,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纳入工会政策帮扶体系,做到“应建尽建”。加强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活动,联合民政等部门对在档困难职工进行家庭信息比对,切实做好在档困难职工的复核认定工作,对达到脱困标准的困难职工予以退档,做到“应退则退”。
(4)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突破口,打造可推广的服务模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报送高质量信息和典型案例,讲好法律援助故事。构建城乡无死角的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季度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和年度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抓实法律援助服务基础工作。
6.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368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为47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0-14周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2)为30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3)为21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其中,为2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补助上限为每人5000元,适配辅具补助上限为1500元,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积极推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平台应用,推广网办代办。
(4)各乡镇(街道)做好救助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困难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除省级补助资金外,任务内与市级按5:5比例分担,任务外区级自行承担。各乡镇(街道)应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和市、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7.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30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区、乡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定期走访、常态联系,及时发现因突发意外、重大疾病等致困人员,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
(2)以“情暖老兵”等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因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帮扶救济力度。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与民政、医保等部门数据交叉比对,筛查出低保、特困、大额医疗支出等预警对象,针对性开展帮扶。
(3)坚持以政府帮扶为主体,将困难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关爱基金,引领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加入崇军关爱行列。
8.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60人次。(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科学编制区级资助资金预算,统筹各级资金,确保资助资金足额配套、及时拨付。奖励类资金分配时向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倾斜,助困类资金分配时向特殊困难群体学生集中的乡镇(街道)和学校倾斜。
(2)对接民政、农水、残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换与比对机制,对低保、特困、孤儿、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实施动态监测。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学校开展主动排查与认定,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困难学生精准纳入资助范围。
(3)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和资助政策简介、开通热线电话、资助政策在线咨询等方式,让社会群众、广大学生、家长知悉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4)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级资助政策,完善各类奖助项目评审制度,明确评议、公示、发放各环节要求。加强过程监督与档案管理,推动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公平,确保资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人。
9.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少于72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托养服务,优先保障困难重度残疾人。
(2)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除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3)落实《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对寄宿、日间照料、居家等不同形式的托养服务需求,精准服务。
10.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3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区残联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困境儿童”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确定改造对象,实地评估设计方案。
(2)除争取市级、省级以上财政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3)区残联制定改造方案必须依据残疾类型体现个性化特征,坚决杜绝以简单配发辅具等方式替代改造,力求改造方案做到“一户一策”。
(4)加强工作全程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提高改造绩效。在改造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和听取残疾人的意见与建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关,逐户建立改造档案,实现“一人一档”。
四、教育惠民(2项)
11.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推进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和午休躺睡工作。(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项目资金,加大中小学校体育设施设备等建设和改造提升。统筹学校公用经费,足额保障学校日常体育教育教学和开展相关活动工作经费。
(2)推进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实施中小学阳光体育促进行动,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上午和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等要求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4)加大午休躺睡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12.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做到应免尽免。(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
推进措施:
(1)免除全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2)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3)结合实际,分类细化制定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和拨付资金。做好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信息公开、群众意见收集反馈、舆情监测处置等工作,确保全区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4)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认真审核在园儿童人数等基础数据,做好与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和稽核,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五、卫生健康(2项)
13.实施妇幼健康筛查项目,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100人次(含经开区300人次)宫颈癌免费筛查服务;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1100人次(含经开区300人次)宫颈癌检查服务。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除市级、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2)建立健全“两癌”防治体系与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强化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组织做好追踪随访工作。
(3)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免费组织实施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及诊断工作。组织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及效果评估,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4)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14.实施“人工智能+基层应用”提升工程,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建设要求,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不少于30名。(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积极争取我区纳入省级试点,按照省、市要求,摸清全区基层信息化建设需求,开展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建设。
(2)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本地化部署资金保障,完成部署工作。
(3)开展常态化培训工作,培训基层医务人员不少于30名。
六、环境保护(2项)
15.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全面完成淮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对已治理完成的5条农村黑臭水体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返黑返臭水体纳入整改清单督促落实整改,保障治理成效。
(2)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强化日常摸排,建立动态治理清单,并结合水体实际情况系统推进治理,实现动态清零。
(3)推动“以用促治、以管促治”,通过种植水芹、莲藕等经济作物,推行“谁管理谁受益”承包制,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16.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环保执法大队、区城管局、区环卫处、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系统梳理信访举报、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2)督促餐饮企业规范安装使用维护油烟处理设施,禁止餐饮企业油烟直排,加强对餐饮油烟问题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并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在餐饮集中区鼓励推广集约化“绿岛”模式,对未设置独立烟道以及对周边群众影响严重的,引导其退出或搬迁。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夜间施工噪声监管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巡查管控,加大对环境噪声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
(3)针对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园区企业废气排放、畜禽养殖等异味扰民问题分类施策,优化垃圾清运的频次和方式,严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及跑冒滴漏,推广科学高效的恶臭异味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
(4)加强道路扬尘问题日常巡查,及时排查问题线索,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十达标”措施,强化港口码头等重点单位抑尘措施落实,禁止带泥上路、路面抛撒等行为,加强国省道等问题多发路段的日常管护和保洁。
七、交通出行(1项)
17.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6.9公里。(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有序推进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联网路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除省级、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加强资金监管,保障省、市补助资金专款专用,鼓励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3)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按月分析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加强调度巡查,严格把握节点,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巡检,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八、文体服务(3项)
18.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成2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措施:
(1)科学规划布局,按照交通便捷、服务群众需求的原则,优化文化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
(2)积极引导全区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阅读分享、展示展演等文娱活动,年服务群众不少于2万人次。
(3)对照省公共文化空间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评估方案,开展评估考核、加强动态管理。争取省级获评一、二、三级公共文化空间奖补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19.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推进措施:
(1)由上级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安排“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4400元。
(2)制定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定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丰富旅游业态,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振兴。
(4)引导演出院团利用新媒体平台直播“送戏”演出,创作“送戏”短视频,提高“送戏”传播成效。
20.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大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建力度。(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推进措施:
(1)结合群众需求和场地实际情况,选择群众喜爱的健身场地,配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器材,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2)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在全民健身场地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赛事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
九、城乡建设(3项)
21.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计划维修屋面外墙渗漏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措施:
(1)以功能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安全隐患消除、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为导向,统筹各类资源,系统化谋划项目,及时将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落实到项目。
(2)对目标任务重、工作进展慢的乡镇(街道)开展现场督导调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主动开展屋面渗漏、外墙脱落问题摸排,创新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快速响应,渗漏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22.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配套提升,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人口0.18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推进措施:
(1)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细落实项目,加强协调联动,实施并完成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2)加强资金落实,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统筹现有渠道资金等方式,支持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3)强化协调会商、督导调度、调研指导等,实行台账管理,按月组织统计、分析,推动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强化质量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飞检工作,督促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23.推动全区工会驿站提质增效,完善提升1家工会驿站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区工会)
推进措施:
(1)科学布局、动态调整工会驿站点位。因地制宜部署充实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在具备条件的驿站与相关单位合作增加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依托驿站开展“四季送”、法律宣传、就业服务等普惠性公益服务。全面开展工会驿站普查工作,对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驿站,采取整改提升、撤销站点、调整选址等方式优化布局。
(2)加强工会驿站运维管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工会驿站建设规范》《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规范》两项省地方标准,完善驿站日常管理制度,健全落实驿站定期暗访调研、工会干部包保联系、户外劳动者意见收集、驿站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制度,组织工会干部赴驿站开展“当一天站长”活动,组织开展“驿站暖人心建言促提升”等具有淮南特色的驿站活动,服务好广大户外劳动者。
(3)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育工会驿站品牌,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工会驿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讲好工会驿站故事。配合上级工会及时更新“职工之家APP”、在高德、百度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建立工会驿站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4)推动工会驿站智能化建设,将工会自建驿站全面升级为24小时智能化无人值守驿站,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品质,更好满足职工群众实际需求。
十、公共安全(3项)
24.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3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推动“惠民菜篮子”商超与蔬菜生产基地开展产销对接,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等方式,降低流通环节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组织“惠民菜篮子”门店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优化门店布局,“惠民菜篮子”门店基本做到主城区有效覆盖。加强门店监管,活动期间对门店开展巡查,对执行调控政策不到位的门店及时清退,并适时补充。
25.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食安名坊”,并通过可视化非现场检查,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结合区食品小作坊产业特点,全面梳理研究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发展状况,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主动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对培育对象“一坊一策”制定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措施和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培育任务。
(2)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帮扶指导,结合“党建引领+食品安全”等载体、机制,开展上门指导和帮扶服务,对照评分标准补缺补差、推动培育对象优化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流程,加强食品原辅料采购、食品添加剂使用贮存管理,实现“资质透明化、工艺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的规范提升。
(3)推动“食安名坊”分别在加工场所和仓库安装视频监控,并在“安徽省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显示视频画面,主动向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展示食品生产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26.实施看得见的放心消费—学校食堂“互联网+AI+明厨亮灶”。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AI+明厨亮灶”,更好地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摸清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数量、已有摄像头数量、存储情况等底数,以及省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已建平台相关情况,建立动态监管工作清单。
(2)分类推进学校食堂视频监控与省级平台的联网对接,对未安装摄像头以及已安装摄像头但未接入当地平台的学校食堂视频,以“点对平台”方式接入省级平台,确保视频数据应接尽接。
(3)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平台建设及使用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实现平台共建、共管,信息共享、共用。依托平台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常态化、智能化监管。
(4)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在食材库房、烹饪间、专间专区、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间、留样设施等场所加装摄像头,有序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展示加工操作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实现学校食堂“看得见的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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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大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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