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大通区市场监管局“两节”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购物、聚餐等消费将迎来新高峰,大通区市场监管局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
(一)采购渠道要正规。优先选择在证照齐全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食品。选购食品时,务必查看食品的包装标识,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信息、配料表及储存条件等信息。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避免购买过期食品。
(二)家庭用餐有讲究。在处理食物时,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在烹饪食物时,一定要确保食物烧熟煮透。节日期间常有家庭聚餐,要增强节约意识,对于剩余的饭菜,应妥善保存,以防变质。
(三)外出就餐要留心。请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鼓励公筷分餐,树立节约意识,适量点餐,树立文明餐饮风尚。
(四)网络订餐留凭证。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量化分级高的供餐单位,在收到食物后注意查看餐食包装和一次性封签是否完好,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
(五)特殊食品的选购。一要到正规经营场所。选购特殊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母婴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不要随意购买上门推销的保健食品,不可轻信形形色色的广告、知识讲座和义诊等活动。二要查看产品标签。仔细查看产品标签,特殊食品没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一切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都是虚假宣传,切莫上当受骗。
(六)使用药品须谨慎。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或合法医疗机构购买,认准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进口药品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处方药需凭处方购买。购买时注意查看药品外包装信息,如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使用药品前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照医嘱和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注意药品不良反应及禁忌事项,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并就医。
(七)主体责任落到位。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合理定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餐饮服务单位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彻底、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药品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各项制度,确保药品安全,要依法依规落实药品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要求,确保所经营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去向合规,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如您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皖公网安备 340402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