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优化营商环境】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区涉工业企业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相关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淮南市工作要求,针对当前涉企检查频次多、重复检查等问题,大通区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减少行政干预,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化建设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考虑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政府职能转变与监管效能提升。总体考虑包括: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强化企业守法合规激励,构建“无需不扰、有需必应”的监管环境,确保法治力量护航企业成长。
三、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参考《安徽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等文件,经过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协商与意见征集。区司法局牵头,联合乡镇街道、园区、市场、发改、应急、生态、消防等单位,摸排企业名单并审查信用合规情况,形成初稿后经会商认定及公示,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一)是审查实践。以淮南市《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的工作提示》为依据,大通区司法局于2025年5月起草了《大通区涉工业企业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二)征求意见。2025年5月,大通区司法局征求了区直有关部门、辖区企业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相关审查。5月23日通过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月25日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5月26日第7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正式发文。《大通区涉工业企业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大府办〔2025〕7号)于2025年6月5日出台。
四、工作目标
主要目标是建立“白名单”制度,解决检查频次过多问题,为企业“松绑减负”。通过分类检查机制,最大限度压减非必要检查,营造公平高效法治环境,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五、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六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强调减少干预、保护权益。二是认定条件:设定基础资质、守法合规记录及社会责任履行等标准。三是认定程序:包括摸排上报、信用与行政审查、会商公示及发布,确保透明高效。四是检查情形:分为应查、限查、不查三类,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规范检查行为。五是推进机制:建立动态管理、优检机制及结果互认,强化责任落实。六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六、创新举措
一是动态管理机制:对违规企业实施退出与禁入,年度复核保障名单质量。
二是优检机制: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减少对“白名单”企业干扰。
三是结果互认:推行首检责任制,避免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率。
七、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统筹抓好“白名单”企业认定、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试行后不断完善、全面推行。同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启动监督程序。
八、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大通区司法局
解读科室:办公室
解读人:王雪
联系电话:0554-251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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