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海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关于邢海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大〔2025〕4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邢海涛同志任大通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芦松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区老龄办主任职务;
江萍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姚肖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段元雪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宗官波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兼);
王姝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萍同志任区老龄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守滨同志任大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贺伟同志大通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吕强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震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力同志大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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